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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G319线浪子口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25208038
采购人(全称): 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志飞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1、采购合同名称:沅陵县G319线浪子口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G319线浪子口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5208038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玖拾叁万玖仟玖佰叁拾贰元贰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湖南志飞建设有限公司 |
沅陵县G319线浪子口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施工日期:乙方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开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地点:沅陵县内
方式:现场施工
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1)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正本两份、副本4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2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4月 1 日
合同订立地点: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会议室
九、合同主体
甲 甲方: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乙 方:湖南志飞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兴仁 法定代表人: 杨杰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铁道支行
账 号: 4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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