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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车辆用油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车辆用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四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四次公示期满后均只有一家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销售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采购活动终止。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该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的情形,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为本项目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故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销售分公司
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四、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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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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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车辆用油项目,在四次挂网期间,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销售分公司一家单位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因此,为保证项目继续进行,建议本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相关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无歧视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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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浩 |
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 |
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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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宁春 |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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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超 |
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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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怀化市金海路221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财政部门名称: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仇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怀化市金海路59号
3.采购代理机构: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14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