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中医医院腔镜系统采购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湖南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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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中医医院腔镜系统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隆回县中医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桃洪镇沿江西路锦龙饭店对面,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隆回分公司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02 月05 日09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中医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6]000003

3、采购代理编号:HN-TTLH-2026-0001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

要求 数量(套) 标的

预算(元) 最高

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隆回县中医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 隆回县中医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1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拒绝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5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桃洪镇沿江西路锦龙饭店对面,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隆回分公司2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6年 01 月 23 日起至2026年 01 月30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红章)],到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桃洪镇沿江西路锦龙饭店对面,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隆回分公司2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2 月 05日0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

2.递交地点: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桃洪镇沿江西路锦龙饭店对面,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隆回分公司2楼)。

十、开启:

1、时间:2026年 02月 05 日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桃洪镇沿江西路锦龙饭店对面,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隆回分公司2楼)。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彭军华

2、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隆回县中医医院

(2)地 址: 隆回县中医医院

(3)联系人:彭军华

(4)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邮 编:422200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沿江西路锦龙饭店对面,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隆回分公司2楼

(3)联系人:肖丽娟

(4)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邮 编:422200

(6)电子邮箱: 472683060@qq.com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 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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