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和怀化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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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湖南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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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和怀化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630018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和怀化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 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和怀化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全过程咨询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 怀财采计202630018

(3)项目内容: 1协助健全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管理工作机制;2制定相关方案; 3协助完成项目的技术审查;4驻场技术咨询

项目负责人: 李 强 赵斌鑫

二、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日期: 2026215 202732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98(后续服务期限至怀化市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太平溪水污染、水环境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整改销号,具体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编制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怀化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协助完成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怀化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相关项目的技术审查、资金申报,协助健全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管理工作机制,按建设单位要求编制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提供技术咨询等。

具体包括以下几大项:

1.制定相关方案

(1)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的太平溪水污染、污水直排、水环境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完成相关问题整改方案、铺排项目清单,包括如下两项:

1)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涉太平溪流域监测、检测数据支撑的基础上,咨询单位通过现场调研、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编制《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系统方案》(含责任清单和项目筹备库),将治理目标任务年度化、年度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节点化,压实责任,强化落实,精准施策,为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整治提供系统的技术解决路径和治理思路,便于市委市政府统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系统性做好太平溪流域整治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

2)在已完成的全城污水处理厂纳污片区管网普查、排查、检测的基础上,咨询服务单位通过对排查检测资料的分析整理,结合现场调研、数据的分析论证,编制好《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厂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含项目清单),为太平溪流域全城污水厂纳污区段的水环境整治及控源截污工作提供系统科学有效的治理思路。

(2)为深入贯彻国家及我省关于污水处理质效提升的系列政策与方案,积极响应《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通知》及《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按效付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针对怀化市主城区市级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的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等浓度偏低、污染物削减量不高的现状,编制《怀化市中心城区厂网一体化专业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按效付费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方案需在已完成的各污水处理厂中期评估、厂网一体化质效提升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对3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及关键条款进行梳理,深入分析污水处理主要成本要素与进、出水污染物浓度的相关规律,明确考核指标体系、搭建按效付费评分方法,协助主管单位与特许经营单位就按效付费体系、主要要素成本可变部分进行协商,签订按效付费特许经营补充协议。

上述方案的具体完成时间由甲方同乙方友好协商确定。

2.驻场期间日常技术咨询服

(1)协助健全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管理工作机制

驻场期间协助怀化市健全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管理工作机制,起草相关技术文件、协助起草相关政策文件,着力协助建立健全怀化市城镇排水管网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移交、运行管理、排水报装接入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协助怀化开展厂网一体化、按效付费改革试点、污水收集系统问题排查、溢流污染治理、数字化管理、暗涵暗渠清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排水单元达标创建、“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厂-网(泵)-河联动管理,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管理及运营监管等工作。预计将形成以下5项文件:《怀化市城镇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怀化市中心城区排水工程专项验收及资料移交管理规定》、《怀化市中心城区管网病害缺陷、雨污混接问题整改验收及销号方案》、《怀化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体检工作方案》、《怀化市中心城区厂网一体化专业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注:具体制度文件名称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2)协助完成相关项目的技术审查

驻场期间参与对太平溪水环境治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的技术性审查工作和参与对工程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核查与评估,对怀化市入库项目以及尚未入库的项目进行技术把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怀西路—杨家田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源里—老妇幼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按效付费改革试点工程、舞水河及太平溪截污主干管病害诊断和修复更新工程、翻身塘水库至老烟草公司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紫东片区和湖天片区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接改造工程、84号井周边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城区地下市政排水管网视频检测项目、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河口至鹤鸣洲段清淤工程、鹤城区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岩堰溪提升泵站及加压管道改造工程、太平溪流域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注:具体技术审查项目以实际需求为准)

(3)驻场技术咨询

项目组成员4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驻现场人员1人。根据级关于太平溪水污染治理、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要求,针对现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对各县市区进行必要培训和指导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方案深化工作,科学确立治理目标,并提出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建设的专业建议。同时,针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等反馈怀化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复检迎检准备工作(包括协助编制迎检报告,筹备汇报材料,现场检查陪同等工作(涉及市、省、部级层面))。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咨询与策划建议。

3.后续服务

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协助怀化市完成省、部级针对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技术层面的各类检查;协助怀化市完成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清单中项目方案设计评审阶段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相关污水处理厂完成水价测算后的按效付费方案修编。

四、履约责任

1.按照《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湘发电〔2025〕3号)、《怀化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怀发电〔2024〕2号)等要求,乙方需协助怀化市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太平溪水污染、水环境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完成整改销号。

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湘建城〔2024〕63号)等要求,协助怀化市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建管并举、系统整治、精准施策;协助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实现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逐年提升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3.乙方需按期完成《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系统方案》、《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厂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怀化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体检工作方案》、《怀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运行管理维护工作方案》等的编制与制定。

4.乙方需派出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高、工作作风优的驻场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办公,提供高质量的现场服务,按时高效完成上述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乙方常驻现场人员无法满足甲方常驻现场服务工作需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胜任工作需要的常驻现场人员。

五、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应及时配合乙方各项服务要求。

(2)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甲方各项要求。

(3)乙方必须对为甲方服务期间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项目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及索赔。

、签约合同价与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捌万贰仟元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最终总价不超过合同价。总价包干费用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专家咨询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

(1)《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实施方案》、《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厂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城东污水处理厂按效付费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成果提交后并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236400元;

(2)《怀化市中心城区厂网一体化专业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厂按效付费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河西污水处理厂按效付费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成果提交后并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236400元;

(3)驻场技术咨询服务启动后支付10%,即118200元;服务满6个月且甲方同意后,再支付10%,即118200元。

(4)协助健全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管理工作机制的相关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累计完成不少于3项;完成项目的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累计完成不少于12项。若甲方实际要求的上述文件或审查项目数量少于约定数量,则在全部完成甲方要求的数量后,支付合同额的20%,即236400元。

(5)预留总款项的20%作为尾款,涉及到太平溪水污染、水环境等环保督察的问题整改销号后,支付合同额的20%尾款,即236400元。

九、保密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有关资料还给甲方。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2)本项目售后服务期内若出现任何成果使用的质量问题,如效果不达标等,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因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原因、政府行为、客观事实、标准变动、不可抗力等)导致的逾期交付,甲方应与乙方协商顺延工期。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一、版权所有

合同所有项目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涉及项目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跟乙方的合作,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咨询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6423 日签订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湖南省怀化市 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 份,代理机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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