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沅陵县城(太常)安置区(太安社区)提质升级项目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25209019
采购人(全称): 沅陵镇太常便民服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怀化志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1、采购合同名称:沅陵县城(太常)安置区(太安社区)提质升级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城(太常)安置区(太安社区)提质升级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5209019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捌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怀化志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沅陵县城(太常)安置区(太安社区)提质升级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1613367.77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工程工期:60天。
地点:沅陵县内
方式:现场施工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3)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4)合同通用条款;
(5)技术规范(含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6)图纸;
(7)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投标书附表;
(9)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10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沅陵镇太常便民服务中心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沅陵镇太常便民服务中心 乙 方:怀化志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沼安 法定代表人: 瞿宏科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
账 号:4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21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