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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怀化市(洪江市)中药材产业北京天安门地铁广告宣传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华威鼎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5年怀化市(洪江市)中药材产业北京天安门地铁广告宣传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怀化市(洪江市)中药材产业北京天安门地铁广告宣传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 202530134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推广洪江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拟在天安门《辉煌的中国》主题展相关地铁区域进行广告宣传,借助天安门地区巨大的游客流量和至高的公信力,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洪江市中药材产业特色与优势,吸引更多关注和投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展示将与怀化市其他5县在同一个静态灯箱展位进行, 洪江市部分占12平方米面积的六分之一,展示周期为一年。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贰拾玖万捌仟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数量 |
合同金额(元) |
1 |
北京华威鼎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2025年怀化市(洪江市)中药材产业北京天安门地铁广告宣传 |
1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
时间: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单一来源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 叁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7 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
乙方:北京华威鼎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孟中文 |
法定代表人: 李红燕 |
地 址: 怀化市洪江市雪峰大道梅园小区(百米大道)东侧约 30 米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16号楼25层2908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户行: / |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国路支行 |
帐号: / |
帐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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