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略)我(略)城市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略):**-(略)
通讯地址:(略)B**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城市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北尧村北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工程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新增或改造餐厨垃圾破碎分选配套设备等,使得改造完以后处理规模可达到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t/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