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内容:
1、《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商务要求”中“*交货时间”原为“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货”,现更正为“收到预付款后90天内交货”;《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原为“1.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现更正为“1.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完成后9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五、评分标准表”中“交货时间(3分)”原为“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签订合同后90天交货)的基础上,每提前5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现更正为“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收到预付款后90天交货)的基础上,每提前5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三、付款方式”原为“甲方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现更正为“甲方在合同签订完成后90天内”。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通和路6号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骆驼富邦园区
联系人:孙威(商务)、王大可(技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6270548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陈冲、沙玉珠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7425383
电子邮箱:21626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