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3招标规模: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范围内的路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初勘、初测、地形图测绘,详勘、定测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不含上跨包石铁路)。 (2)配合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汇总并提供施工招标相应标段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工作。
2.4项目计划投资:420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E*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 |
标段名称 |
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KCSJ标段 |
| 招标范围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路线;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工程-设计-公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公路工程-隧道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200.0 |
工期(日历天) |
24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2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其他要求: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2项目概况:项目主线全长约52.254公里,其中新建段约32.114公里,改建段约19.14公里。全线设置隧道1座长约1.6公里,互通立交2座,停车区1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处(与养护工区同址合建),隧道管理所1处,隧道变电所2处(其中1处与隧道管理所同址合建)。 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5.5米,分离式路基宽2x12.75米。与国道110共线段路基宽度32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3.3.3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期限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按招标人要求期限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 (4)设计配合服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该段文字) 3.3.4本次招标公告还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baotou.gov.cn)上发布。 3.3.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3.3.6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登记、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隅环球中心A座1101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2328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