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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西周邻里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象山县西周邻里中心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2411-33*开通会员可解锁*-73657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30%及银行贷款7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象山县西周邻里中心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10954.1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1821.2平方米(约合 17.73 亩,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 16369.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931.63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西周镇城镇区域。 2.2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用房、农贸市场、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54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且创出“象山县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象山县西周邻里中心建设工程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峰东路468号 联系人:励永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联系人:潘兴潽、郑均华、宋涛、王惠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18120933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