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欧家河(象山河至中央河)河道工程项目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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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欧家河(象山河至中央河)河道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象山县欧家河(象山河至中央河)河道工程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1-33*开通会员可解锁*-95860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1134.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22.71万元,建设规模:本次建设河道长度约734米,宽度约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开挖、设置箱涵、和绿化修复。建设地点:丹西街道沿海南线东侧。 2.2 招标范围: 象发改备案赋码信息表2401-33*开通会员可解锁*-958604范围内的河道开挖、设置箱涵等其他附属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25.5657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欧家河(象山河至中央河)河道工程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系人:张宗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系人:郑玲、郑芝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3244765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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