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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001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001)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江南水乡影视拍摄场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一、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工程量清单、补充子目、计算规则、专用条款、定牌、通信工程要求等以【(象山县江南水乡影视拍摄场景建设工程(施工))[1.1]】招标文件版本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提供已审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供参考)及通信工程固化清单,详见附件。 三、提供施工图纸(图纸PDF),详见附件。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