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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宁波市海曙区四明文旅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33471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0万元。建设规模:对八角楼雪岙车站主体进行仿古修缮,建成后集旅游形象展示、文创中心、游客集散、旅游商贸服务于一体的“四明驿服务中心”,同步开展雪岙区域生态基础设施的景观、绿化改造等项目,进一步美化服务中心环境和品质,以承接四明环线通车后各方客流,带动龙观南片乡村振兴。市区最高峰“奶部山”位于龙观乡境内,以徒步登顶最高峰为目的地,打造具有"云端漫步"体验的登山游线。同时对清源溪南坑、雪岙等区域开展沿溪生态修复和提升,美化“四明小九寨”石鼓门水库、小乌山公园等亮点场景,沿途设置停车场、休憩驿站、餐饮业态、观景台等设施,形成体验多样、功能复合的山地旅游目的地。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45.358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景观绿化金额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3070106元)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其他公告内容/ 5. 监督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兴路500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新天地东区10号楼905 联系人:杨雪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