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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025】15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象山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拆除原 8 孔×2.5 米老闸门后重建 5 孔×5 米水闸,闸孔总净宽 25 米,闸墩、闸室、翼墙等均采用钢筋砼结构,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建水闸等及其他配套工程,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等有关规定,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3级,临时工程建筑物等级为4级。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2833.34 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象发改批复范围内的拆建水闸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相应概算投资约 2590.56 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象山县西周镇振瀛路4号 联 系 人: 潘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新峰大厦五楼 联 系 人: 冯婷婷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745877605@qq.com 监督部门: 象山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