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金樟华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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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海县金樟华庭项目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763286,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980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9428.3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7108平方米(40.662亩),总建筑面积约97047.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4840.6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2206.63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18层,地下建筑层数2层,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村18-20地块。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建筑(含精装修)、安装(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管线预埋、抗震支架)、太阳能光伏、充电桩及室外附属配套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管理范围: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的管理。本次招标控制价3.2亿元。

2.3 施工总工期:9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377号

联 系 人: 王工、施昌忠、张耿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604622719@qq.com

监督部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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