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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望春工业园区科盛路(中新凯德路-阳光南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统一编码为24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991203,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6338.9457万元,建设规模:路线总长约0.429km,含3-20m桥梁一座。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标准路幅宽度为24m,建设地点:望春工业园区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交通设施、科技设施、景观照明、路灯、绿化、电力、通信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6704569元。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2号 联系人:闻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