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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象山县江南水乡影视拍摄场景建设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5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78372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3667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25000 万元,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35216m² ,建设地点: 象山影视城春秋战国城南侧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材料设备)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各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 本次招标控制价: 347.46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完成之日止 。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同本项目施工合同要求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联系人:陈宇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主楼)2401-2、3室
联系人:何政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管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