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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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发改投资[2025]8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和单位自筹共同承担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胡陈乡国叶岙坑小流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胡陈乡国叶村。本项目在原址上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为河道改造 0.51 千米、5 处水文化节点、原有河道堤防附属设施。其中河道改造包括右岸提升改造仰斜式浆砌石挡墙20米(K0+205-K0+225),右岸提升改造干砌石挡墙518米(K0+050-K0+278、K0+324-K0+614),提升改造右岸混凝土防浪墙 69 米(K0+225-K0+294),提升改造右岸碎石路面255米(K0+436-K0+691);原有河道堤防附属设施包括提升改造1座拦水坝、拆除1座拦水坝、提升改造4座机耕桥、提升改造混凝土灌溉渠道174米;以及5处水文化节点等。本工程为I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本工程涉及临时用地0.57亩。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9.84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河道改造、5处文化节点、原有河道提防附属设施。本工程造价约455.3587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00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

招 标 人: 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15楼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海县竹东路590号

联 系 人: 娄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监督部门: 宁海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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