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鄞州片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浙江宁波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鄞州片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鄞州片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6〕2 号(25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32885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和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宁波市;工程等别:本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本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是引调水,新建蒋家池头至韩岭引水工程管道起点位置引(输)水线路。设计引水规模为 60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蒋家池头至韩岭引水工程管道起点引(输)水管线,其中主管线长约 17.38千米。输水线路由蒋家池头调节站出发,以顶管(1#管道,长约0.97千米)依次下穿金溪、莼湖快速路后,在张家堪村南侧山体接入1#隧洞(长约3.83千米)穿越金娥山,在车岭水库南侧山体出洞,再次以顶管(2#管道,长约0.89千米)下穿下潘村、金峨溪后,转入2#隧洞(长约10.53千米)穿越横岭山、梅溪、地铁 12 号线,在东山村南侧山体出洞,通过 3#管道(长约 1.16千米)穿越盛宁线、甬莞高速、亭溪,接入韩岭引水工程管道,并预留二期接口。(2)在芝山村西侧新建梅岭支洞,兼做调压井,长约1.14千米。(3)在梅溪水库上游新建象峰支洞,兼做梅溪水库联通洞,长约1.13千米。(4)在2#管道、象峰支洞口、3#管道末端新建调节站。项目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约为101962.15万元。 2.2 招标范围: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鄞州片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租赁5*400kVA,1*800kVA临时箱变及土建配套工程、新建一条总容量为4865kVA的电力专线(包括租赁1*1000kVA,1*400kVA,1*315kVA临时箱变及设备采购)、吊装、运输、安装,箱变高低压两端计量装置制作安装、电缆供应、电缆管沟挖填及顶管、排管、电缆井(并负责井内排水)、箱变基础等施工。其余临电相关工作均在本招标工程范围内:包括工程图纸设计、出图(并盖章)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箱变设备供货安装,确保通过验收并办理所有通电手续,且完成该工程临时送电的一切其他所需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2983.8195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内(包括通电时间)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作业并检验通过后办结所有通电手续且交付使用。实际开工时间均以项目部书面指令为准。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鄞州片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一)投标人: 3.1 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施工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9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本项目仅允许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 (三)其他: 3.10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联系人:周文渊、王芳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