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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天一广场城市更新项目-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已由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407757,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建设规模:新增立体停车楼,17层,建筑面积5800平方,新增约380个停车位,设置8个入口+8个出口,配备4套新型高速轿厢式垂直升降机,4套横移车辆、4套高效智能搬运器等停车设备、配有车库控制、安全、监控、车牌识别及管理系统,按照国家相关设计标准配置足够数量的充电桩和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对停车场地面进行改造等,建设地点:日新街与药行街交叉路口西北区域(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智能化、智能停车设备等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500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 36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69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A幢4楼 联 系 人:王灿、王俐、戴军杰、王皓、俞蒙蒙、金鑫、黄斌、陈聪枭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5246918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