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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2025年度姜山镇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第一批次)已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以 鄞政发【2025】3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耕地功能恢复工程,位于姜山镇,涉及东西郑村、翻石渡村、周韩村、和益村、茅山村、后鄮村、井亭村、姜南村、阳府兴村、上游村、新张俞村、东林寺村、陈家团村、上张村共14村,现状为果园、其他园地、其他林地、坑塘水面、养殖坑塘及设施农用地。立项总面积21.8公顷(327.00亩),和益村地块14内现状道路0.1189公顷(1.78亩)保留不动,预计新增耕地21.6811公顷(325.22亩);和益村地块14外的其他林地0.1607公顷同步实施,实际实施面积21.8418公顷。项目投资额为801.8365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4981856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联 系 人: 徐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 孔晖、王莹巧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监督部门: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