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钱春大道(临春路-聚海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钱春大道(临春路-聚海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5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300万元,规模:道路全长约670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组织设施、道路照明、公交站点、公安监控等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燃气、热力等配套管线同步实施。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鄞州、北仑两区交界处,南起临春路,北至聚海路。 2.2本次招标范围:钱春大道(临春路-聚海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给水工程及景观绿化、交通设施、道路照明、治安监控、公交、环卫等附属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初测、定测、施工控制网布设及复测)、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含重要管线精探及建筑物基础调查)、后续施工配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工作及设计精细化管理、协助发包人做好红线内地类排查和用地报批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278.0618万元。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勘察工程满足设计需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钱春大道(临春路-聚海路)工程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承担 设计 任务; ③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于 不给于 经济赔偿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45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彭秀雅、何丁华、张燕平、许丹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