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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凤凰村东岗头水站应通尽通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5〕1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5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672688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67.83万元,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水源提升、输水管线铺设、村内管网铺设、水站改扩建及自动化监控等。建设地点:位于横街镇凤凰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水源提升、输水管线铺设、村内管网铺设、水站改扩建及自动化监控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标段划分:1个。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 联系人:李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