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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一市塘海塘安澜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1-33*开通会员可解锁*-507037,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691.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058.48万元,建设规模:一市塘维修加固长度约1206m,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新建闸站一座,水闸规模2孔×5m,总净宽10m;泵站规模20m3/s。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一市镇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勘察工作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应持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且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358号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紫园大厦13楼 联 系 人:胡韬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宁海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