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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镇域道路雨污管网修复及管网新建补缺工程已由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601-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019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月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月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2299.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897万元,建设规模:高桥镇镇域内新丰路、汇贤路、三成路等道路的雨污水管道修复,学院路738弄、秀联路等部分道路新建雨污水管道,以及相关区域路面、绿化修复等。。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18970000元。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5.监督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月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汇贤路388号501室、502室-023 联 系 人:梁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通途路1号玥光宝盒大厦8F 联 系 人:林日涛、陈忠杰、许蓝蓝、楚卫东、干雪婷、卢长贵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