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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市舜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40万套智能电动千斤顶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姜贤路248弄105号 |
嘉兴市舜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购置激光切割机、冲床、喷塑房、热洁炉、抛丸机等配套设备,形成新增40万套智能电动千斤顶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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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道;生产废水经加药絮凝沉淀和COD去除剂处理+MBR 生化处理+沉淀工艺处理后连同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最终经嘉兴污水处理工程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抛丸废气、激光切割废气、焊接废气、焊接(机器人)废气:废气通过捕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喷塑废气:废气经旋风+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③喷漆固化废气:废气通过捕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④喷漆废气:废气通过捕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⑤热洁炉废气: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污染物: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