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百盛光电股份有限公...
发布时间:
2026-04-09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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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百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片高精密晶圆基板扩建项目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东至文龙路,南至空地,西邻余沈公路,北至空地

浙江百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1800万元,新征位于南湖区余新镇东至文龙路、南至空地、西邻余沈公路、北至空地部分地块48.2亩,建立标准生产厂房、仓库等区域,引进高精度研磨机、抛光机、八轴精雕机、激光玻璃划片机、MSP全自动检测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600万片高精密晶圆基板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①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二级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厂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00t/h(720000t/a);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物:①清洁废气:清洁工位上方配备集气罩,清洁废气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体污染物:①要求本项目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废物仓库,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废金刚线、废切割线、废精雕磨头、废游星片、废研磨砂、废抛光皮、废抛光粉、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一般废包装物、污泥与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委托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其余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②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的规定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③本项目危废主要为废无尘布、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废酸与废活性炭,产生后全部经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④另外企业应当完善固废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应当对内部从事危险固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危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废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4、噪声:①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央。②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③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并在生产期间门窗关闭。④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加强厂区绿化,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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