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琦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驱动系统及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设备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5-13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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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琦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电驱动系统及核心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设备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工业园区欧嘉路776号

浙江琦玛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6430.8万元,利用已建成的厂房(占地面积25490平方米(38.23亩),新建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办公综合楼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42223.6平方米),购置全自动视觉印刷机、雅马哈贴片机、AOI全自动检测设备、绕线机、烘干流水线、CNC-850、测功机和电芯自动化处理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8.5万套电动摩托车专用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清洗废水经企业自建的1套处理能力为7200 t/a的“综合池+隔油池+PH调节池+破乳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水解酸化+好氧池处理”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回流焊、网板清洁、组装粘合以及波峰焊及补焊废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24 m高空排放;②注塑废气:两级活性炭+不低于24 m高空排放;③浸漆、密封胶以及磁钢粘合废气: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后不低于24 m高空排放;④机加工废气:布袋除尘器+不低于24 m高空排放;⑤抛丸粉尘:滤筒除尘器+不低于24 m高空排放;⑥电泳、喷漆废气: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后不低于24 m高空排放;⑦电池模组胶水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收集后不低于24 m高空排放;⑧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不低于24 m高空排放。

3、固体污染物: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和废组合填料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沾化学品包装物、废沾化学品抹布、废过滤棉、废滤芯、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切削废液、脱脂废液及槽渣、涂装车间槽渣、含油金属屑、漆渣、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和污泥等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含油废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等减振设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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