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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嘉兴江楠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医用硅油、10000吨汽车护理助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嘉兴江楠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永叙路818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
建设概况:嘉兴江楠化学有限公司(原名为嘉兴市联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坐落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永叙路818号,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为了提高企业在医用硅油和汽车助剂类硅油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嘉兴江楠化学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万元,对原有14亩土地和厂房进行改造,拆除原先厂房后改建甲类车间、丙类车间、丙类仓库、埋地罐区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建设,建筑面积约10280.7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2000吨医用硅油、10000吨汽车护理助剂的生产能力。
为了听取项目拟建地周围单位和个人对该单位及拟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特此进行环保信息公示。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m |
|
X |
Y |
|||||||
大气环境 |
江南村 |
295559 |
3403190 |
村/社区 |
(GB3095-2012)中的保护人体健康 |
大气环境功能二类功能区 |
西北 |
~2300 |
焦山门村 |
296823 |
3403070 |
村/社区 |
西北 |
~800 |
|||
大桥镇步云小学 |
299476 |
3403755 |
学校 |
东北 |
~2100 |
|||
步云中心幼儿园 |
299529 |
3403830 |
学校 |
东北 |
~2200 |
|||
花园社区 |
298982 |
3403637 |
村/社区 |
东北 |
~1600 |
|||
温馨苑(倒班宿舍) |
296128 |
3402231 |
村/社区 |
西南 |
~1600 |
|||
农建村 |
299120 |
3402288 |
村/社区 |
东 |
~1200 |
|||
由桥村 |
297217 |
3400490 |
村/社区 |
南 |
~2000 |
|||
中华村 |
295566 |
3404779 |
村/社区 |
西北 |
~3000 |
|||
镇北村 |
300264 |
3400807 |
村/社区 |
东南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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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山村 |
296487 |
3404974 |
村/社区 |
西北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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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 |
吴家港 |
满足灌溉、航运等要求 |
水环境功能Ⅲ类区 |
东 |
紧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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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塘桥港 |
北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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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塘 |
南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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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厂界 |
/ |
/ |
200m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
(GB3096-2008)中3类标准 |
声环境3类功能区 |
/ |
/ |
地下水 环境 |
项目所在地附近20km2范围内的地下水 |
(GB/T14848-2017)中III标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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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 |
主要为厂区东侧1km范围内耕地以及农建村居住用地等敏感点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用地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关限值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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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1)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2)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在废气处理装置故障的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较正常工况时均有小幅度提高,因此,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此类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污染源的所有受体均未超标,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废水经嘉兴市南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杭州湾,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本项目实施后水量尚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范围内,也不增加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清污分流”制度,厂内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入河道,其中厂区初期雨水收集至厂区内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采取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震降噪,加强维护管理,厂房隔声;风机消声,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在此基础上,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妥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土壤、地下水:落实好地面硬化以及重点区域防腐、分区防渗工作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分类 |
工程措施 |
对策措施说明 |
治理效果 |
废气 |
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 |
1、甲类车间生产过程中废气产生点位主要为反应釜和真空系统,加强设备密闭性,削减无组织排放量,有组织废气密闭收集后送至甲类车间“碱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丙类车间生产过程中废气产生点位主要为反应釜和真空系统,加强设备密闭性,削减无组织排放量,有组织废气密闭收集后送至丙类车间“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储罐呼吸废气接入通过安装氮封设施和平衡管尽量减少废气产生,储罐呼吸废气接入甲类车间“碱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整体密闭,同时设置集气装置,进行固废转移或入场前进行间歇加大风量抽气,平时固废堆场封闭,并保持微负压,收集后接入丙类车间屋顶“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过“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 3、无组织废气进行全面收集处理,项目投产后建议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和修复,严格控制跑冒滴漏。 |
达标排放 |
无组织废气 |
加强各废气产生点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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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废水收集系统 |
本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未受污染的清净雨水通过洁净雨水排水系统管网收集后排入河道;污水排入厂区配套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嘉兴市南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输送管线架空合理布置,雨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并设有明显标志。 |
达标纳管 |
废水处理工程 |
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工艺废水、周转桶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水质较好,可直接纳管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清洁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河道。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气浮+A2/O生化+沉淀”处理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最大处理能力为15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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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 |
1、设置1个容积为740m3的地下事故应急池并配套输送管道和阀门连接厂区雨水管网,事故废水可自流至事故应急池; 2、设置1个容积为170m3的地下初期雨水池并配套输送管道和阀门,初期雨水收集后泵送至污水处理站,未受污染的清净雨水通过洁净雨水排水系统管网收集后排入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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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 水和土壤 |
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
1、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化学品储存及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废气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场所等区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2、分区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场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
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 |
固废 |
危险固废 |
1、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区内收集和转运应根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相关规范执行; 2、危险固废堆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
一般固废 |
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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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生产车间 |
选用低噪设备,进行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增加消声器等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厂界噪声达标 |
风险防范 |
1、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保设施纳入安全管理; 2、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 3、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环境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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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嘉兴江楠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医用硅油、10000吨汽车护理助剂技术改造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及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四性五不批”等要求;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要求,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区域调剂解决,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实施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其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符合区域园区规划的要求,其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可控。
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本改建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选址地周边村庄、社区、企业、团体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本项目选址地周围2.5km范围内。
征求意见的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馈。反馈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兴江楠化学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永叙路81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评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599号玉鸣园18幢1301、1302、1303、1304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於工 1*******0
环评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5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改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保方面相关事项。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通过张贴公示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公示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嘉兴江楠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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