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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1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