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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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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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舟等15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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