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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个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0吨钠离子电池材料项目 |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东路与卧龙路交叉路口东北 |
遂宁天钠能源有限公司 |
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厂房总面积约 44500平方米,建设年产2万吨钠电负极材料生产线、同时配建设公用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8亿元,环保投资1314万元,占总投资的7.3%。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优化并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排水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验室排水、碱喷淋塔排水以及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项目各车间相关工艺点冷却采用循环水间接冷却方式,项目设置2套400m³/h 循环水冷却系统、对碳化产品冷却,使冷却系统采用间接冷却,冷却水不与半成品直接接触。化验室排水,项目产品质量检测设备需采用自来水清洗,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单独收集送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碱喷淋塔排水,碳化尾气末段采用喷淋洗气塔,喷淋系统排水暂时按危废送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用水(含化粪池),经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台商工业园污水厂)处理。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备料环节中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覆膜式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经20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燥碳化废气环节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直燃式焚烧炉+喷淋塔 ”处理,经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后处理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导热油炉燃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化验检验废气经DSG干式吸附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为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措施,降噪后的各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昼夜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同时做好“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性质待确定固废,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中要求鉴定类别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储存、处置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储存应符合HJ2025 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统一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项目划分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