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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个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效晶体硅铜栅线异质结技术研发中试试验平台建设项目 |
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
电投新能源科技(遂宁)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投资30000万元,在船山区租赁标准厂房20000平方米,购置CVD、PVD、图形化、金属化、焊接、层压、检测等中试设备建设一条600MW高效晶体硅铜栅线电池及组件中试试验线,推动成果转化落地3个,形成自主知识产权5个,创建省市级中试平台,打造全球第一个铜栅线异质结中试线试验平台,建设国家级组件检测中心实验室。 |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酸性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清洗吸杂的前清洗、后清洗、酸洗、吸杂,清洗制绒的预清洗1、后清洗1、后清洗2、圆化、圆化后清洗、返工清洗工段,背抛的化学抛光、酸洗工段,栅线沉积的清洁、预浸、铜沉积、去氧化铜、去铜种子层工段。产生的废气为HF、HCl、硫酸雾、氯气、五氧化二磷。电池厂房酸性废气设置3套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废气采取两级碱液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于26m高的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氟化物、氯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限值,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限值。 (2)碱性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清洗吸杂的去损伤层工段,清洗制绒的去损伤层、预清洗2、制绒、制绒后清洗工段,背抛的预清洗、去损伤层、前清洗、制绒、后清洗1、后清洗2工段,栅线沉积的去膜工段产生氢氧化钠。电池厂房碱性废气设置1套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废气采取两级酸液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于26m高的排气筒排放。 (3)镀膜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镀膜工序产生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五氧化二磷、氨,电池厂房镀膜废气设置1套废气处理系统,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采取Scrubber(等离子+水洗)+燃烧桶+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于26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限值,氨满 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4)有机废气防治措施 1)本项目银栅线印刷、烘干工段,图形化的湿膜印刷、烘干工段产生VOCs,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于26m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CB51/2377-2017)表3标准。 2)本项目串耳焊接、汇流带焊接和接线盒焊接工段产生VOCs、异丙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废气经及其装置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CB51/2377-2017)表3标准,异丙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CB51/2377-2017)表4标准,颗粒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本项目固化工序、清洁工序产生VOCs,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CB51/2377-2017)表3标准。 4)本项目层压工序产生VOCs,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CB51/2377-2017)表3标准。 (5)化学品呼吸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盐酸、氢氟酸、硫酸储存过程产生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废气采取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氟化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限值,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6)废水处理站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产生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采取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氟化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限值,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一般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pH、COD、BOD5、氨氮、总氮、TP、SS、氟化物、氯化物、铜、锡、动植物油等。 本项目产生废水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废水的收集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中含氟浓酸废水进入含 氟废水处理系统,含氟稀酸废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其中反洗水和中水RO浓水进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剩余产水回用于清洗工段,浓碱废水进入浓碱回收系统,产生的浓水和剩余浓碱废水进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浓碱回收系统的产水回用于清洗吸杂、清洗制绒工段,稀碱废水、酸性废水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含铜废水进入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含锡废水进入含锡废水处理系统,高浓度有机废水进入高浓有机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再和低浓有机废水及生活污水混合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RO浓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直接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项目新建废水处理站含氟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7800m3/d,浓碱废水回收系统设计规模为320 m3/d,酸碱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3300 m3/d,含铜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310 m3/d,含锡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310 m3/d,有机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370 m3/d,中水回用系统设计规模为3900 m3/d。厂区废水总排口处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氟化物、总磷、总氮等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及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纳要求,铜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限值,氯化物满足《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W级标准要求和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纳要求。 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加权平均浓度计算值后尾水最终排入渠河。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电池厂房、组件厂房、CDS站1、CDS站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其中危废暂存间防渗性能应与6.0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等效,其他重点防渗区域渗性能应与6.0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隔油池等区域,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简单防渗区为氢气站、特气站1、特气站2、硅烷站、空分站、检测实验中心等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高噪声源来自于电池厂房、组件厂房、废水处理站等,主要噪声设备有废气处理系统风机、层压机、空压机、各类泵机等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废硅片、废电池片及废电池组件等)、废靶材、废掩膜、废膜、废玻璃、废焊带、废反渗透膜、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均委托外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含氟污泥、生化污泥交由第三方公司资源化利用处理。 危险废物:废网版、重金属(含铜、含锡)废液、废助焊剂、废胶、废抹布、废机油、重金属污泥、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以及危化品废包装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委托资质单定期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