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若羌县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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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升抗震救灾综合能力,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等规定,若羌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若羌县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落款日期为准)。

二、征求意见方式

1、书面意见:有书面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通过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或邮寄(若羌县应急管理局,邮编:841800)提交。

2、电子意见:有修改意见建议的请将修改说明发送至指定邮箱:(RQXJZ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若羌县地震应急预案意见反馈+单位/姓名”。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玉龙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RQXJZZX@163.com

四、其他说明

请在意见中注明修改条款、修改理由及建议内容。

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若羌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羌县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足若羌县地震灾害风险实际,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基层能力、规范处置流程,坚持统一指挥、属地负责、协同高效,依法科学应对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若羌县社会大局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若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若羌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若羌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或周边地区波及若羌县的地震灾害,以及因地震灾害引发的相关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在若羌县委领导下,若羌县人民政府分析研判地震灾害风险,统筹协调、指挥应对,各乡镇(场)及各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若羌县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乡镇(场)、村(社区)负责先期处置,上级予以指导支援。

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强化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夯实应急准备,提升防灾救灾能力。

坚持科学施救、高效处置。运用先进技术装备,规范流程、优先救人,统筹推进各项处置工作。

坚持军地、兵地协同、社会参与。健全军地、兵地协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若羌县委和政府在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现场组织及属地保障工作。

一般地震灾害由若羌县委和政府负责指挥处置。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若羌县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若羌县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人民武装部、第二师36团、武警若羌中队等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成员单位及职责详见附件1)。

2.2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若羌县委和政府及指挥部指示、部署,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若羌县抗震救灾工作。

对接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灾情、传达指令、反馈工作进展,负责指挥部各类会议的组织、文件起草、信息汇总等工作。

2.3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下设10个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及职责详见附件2)。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2.4若羌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地震灾害发生后,事发乡镇(场)抗震救灾机构应第一时间在灾区成立“XX.XX(日期)XX(地名)X.X级地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负责先期处置。待县抗震救灾现场工作队抵达后,随即成立县级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由若羌县委和政府指定负责同志(通常由赶赴现场的领导)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由震区乡镇(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面接替并负责现场抗震救灾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临时党支部。应急响应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自动撤销。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响应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地震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当地震灾害事件超出若羌县处置能力,或发生的地震灾害涉及相邻县市时,若羌县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州人民政府,由自治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地震灾害分级、灾情及其发展变化情况,将若羌县层面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级标准、初判指标和分级响应标准详见表1。

地震发生在相邻县市时,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地震对若羌县造成的灾害情况,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内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表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初判指标和分级响应标准一览表

地震灾害

等级初判指标分级响应标准

发生在若羌县区域的地震发生在邻近其他区域的地震(距离)人员死亡

(含失踪)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地震7.0级以上7.5级以上

(150千米以内)200人以上一级响应

重大地震

6.0-6.9级6.5-7.4级

(100千米以内)30—199人二级响应

较大地震

5.0-5.9级

(城区4.0-4.9)

5.5-6.5级

(50千米以内)10—29人三级响应

一般地震

4.0-4.9级

(城区3.0-3.9)4.5-5.5级

(30千米以内)10人以下四级响应

3.2响应级别启动与实施

3.2.1一级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若羌县委和政府直接或根据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议,启动县级层面地震灾害一级响应,报请自治州、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若羌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自治州提出需要支援的事项(如救援力量、物资、资金等)。

3.2.2二级响应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若羌县委、人民政府直接或根据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议,启动县级层面地震灾害二级响应,报请自治州、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若羌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自治州提出需要自治区、自治州层面支援的事项。

3.2.3三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若羌县人民政府根据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议启动县级层面地震灾害三级响应,报请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若羌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州提出需要自治州层面支援的事项。

3.2.4四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由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县级层面地震灾害四级响应。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联合工作组赴灾区现场指导,协调相关力量支援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应急、自然资源、住建、消防等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第一时间核实灾情、分析研判震情趋势及灾害链风险。

3.3应急响应级别调整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根据地震灾害的发展态势、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需求,动态评估并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及时上报自治州、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步通报各相关单位。

(1)灾情发展超出预期。灾害造成的实际损失、社会影响或处置难度远超本级响应级别对应的常规评估,如人员伤亡、房屋损毁、基础设施破坏数量大幅增加。

(2)敏感复杂或极端情况。灾害发生在重点地区(人员密集区)、重大活动或重要时段,或属于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地震灾害。

(3)救援能力严重不足。灾区自我恢复能力丧失,现有应急力量、资源无法满足抢险救灾基本需求,必须依赖上级政府及外界大规模支援。

(4)发生衍生重大事件。地震引发或可能引发特别严重的次生、衍生灾害(如重大、特大洪水、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重大疫情等),或已导致局部社会秩序严重动荡。

(5)发生新的重大灾害。在应急响应期间,受灾区域发生同等或更高级别的地震,造成叠加影响与破坏。

3.4响应终止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及时上报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向社会公布。

4防范应对与监测报告

4.1地震防范应对

县级人民政府立足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强化地震应急准备检查;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融合通信等先进技术,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提升风险监测精准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抗震加固;完善实战化应急预案,常态化演练,组织“双盲”演练和桌面推演;加强救援力量准备、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防范地震灾害风险能力。

若羌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常态化组织开展实战化综合演练和“断路、断网、断电”情况下的演练,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机关、学校、医院、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场)、村(社区)等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自救互救和避险疏散实战化演练,提升公众避险自救能力。

4.2监测预警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对接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新疆地震局库尔勒地震监测中心站,强化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向若羌县委和政府报告震情趋势,强化震情跟踪监测预报预警,依托新疆地震局库尔勒地震监测中心站专业力量,对各类地震预测意见及宏观异常及时开展现场核实与综合研判。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预报,若羌县人民政府组织强化防御措施,依据国务院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判定结果和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年度防震减灾工作部署,结合若羌县实际及时部署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

4.3地震预警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在自治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组织震情跟踪,充分利用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成果,发挥若羌县已部署的预警终端效能,重点推动预警信息在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商场、文体场馆)、交通枢纽、旅游景区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工矿企业的应用与服务。

地震预警信息由自治区地震局统一发布。若羌县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预警信息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应用、科普宣传及应急演练工作,确保预警信息快速传递至每一个单位、每一位群众。

4.4震情速报

当若羌县城区发生有感地震、县域内≥3级或毗邻地区≥5.5级以上地震时,新疆地震局库尔勒地震监测中心站迅速告知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20分钟内上报若羌县委和政府,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通报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对接自治州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同步。

4.5灾情报告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应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立即派人深入震中或震灾严重的地区收集相关信息,迅速汇总上报若羌县委和政府,并同时向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报告。在震后20分钟内进行初报,震后120分钟(夜间为震后150分钟)进行第一次续报,震后4小时内进行第二次续报,以后按6小时间隔书面报告,直至应急结束。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要与震区所在乡镇(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地震灾情最新动态。

4.6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所在乡镇(场)和县应急管理局要第一时间向若羌县委和政府报告震情与灾情,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县应急管理局须在20分钟内电话或书面报告若羌县委和政府地震时间、地点、震级、有无人员伤亡和已采取措施等情况,并及时续报;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向若羌县委和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同时通报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若羌县委和政府、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并通报有关单位。

发现地震失踪伤亡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外籍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通报若羌县外事办公室及上级相关涉外机构。

5应急响应处置

5.1响应启动(适用于未达响应启动标准的显著地震)

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3—4级地震,或因震感强烈、影响范围较大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2.5级以上地震,震中所在地及有明显震感的乡镇(场)、村(社区)必须立即进入应急状态,需在震后20分钟内,做好震情、灾情核实上报,迅速排查了解是否有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受损等情况,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群众安抚、舆情引导等工作,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指导协调。

5.2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处置

5.2.1先期处置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基层干部群众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工作,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辖区抗震救灾工作。

5.2.2应急处置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立即进入实战状态,指挥部办公室(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履行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指挥调度枢纽职责。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统筹部署并组织各乡镇(场)、各部门及社会力量实施以下工作,并对接自治州相关工作组做好协同处置:

(1)灾情信息与指挥决策。立即运用应急指挥平台等科技手段,统一指挥调度。迅速组织各成员单位、震区乡镇(场)多渠道收集、核实并上报灾情,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若羌县委和政府、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为决策提供支撑。

(2)生命搜救与力量调度。立即调派消防、武装、武警等专业力量作为首批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协调兵团第二师相关团场救援力量支援;视情有序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志愿者参与,全力搜救被困人员。

(3)群众安置与生活保障。紧急启用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组织跨乡镇(场)调运救灾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安置;在受灾乡镇(场)、村(社区)设立物资发放点,确保有序分发。根据灾情发展,按规定程序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生活救助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积极对接自治州相关部门,申请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援助;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按程序申报争取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

(4)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派遣若羌县医疗卫生机构和红十字救援队伍赶赴灾区,设立现场医疗点,开展伤员救治、转运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县域内医疗资源,做好接收危重伤员准备,必要时向自治州请求医疗支援。

(5)基础设施抢通保通。组织交通、住建、水利、电力、通信等力量,抢修受损的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协调铁路、公路运营单位,优先保障应急指挥、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行与通信畅通。

(6)次生灾害防范与处置。立即组织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灾区河道、堤防、重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果断处置险情,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重点防范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及危化品泄漏、火灾等次生灾害。

(7)房屋设施应急评估。迅速调集住建领域专业人员和结构工程师,对灾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民用建筑及市政设施开展安全应急评估,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为抢险救灾和群众安置提供依据。

(8)地震监测与灾情评估。配合自治区、自治州派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做好震情监测、趋势研判和余震防范;在上级统一指导下,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基础数据。

(9)社会治安与秩序维护。协调公安、武警加强灾区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重要目标(如政府机关、物资储备库、医院等)警戒,预防和打击趁灾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指导开展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安抚受灾群众情绪。

(10)社会力量组织与支援。有序组织县域内非灾区乡镇(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力量对灾区进行人力、物力、财力支援,并做好协调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引导社会力量规范参与救灾。

(11)交通与区域管制。根据救援需要,视情实施通往灾区的交通管制,划定核心救援区域,保障救援通道高效畅通,限制非应急车辆、人员进入,确保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12)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宣传部组织权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通报灾情和救灾进展;宣传部、网信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辟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3)对接落实上级部署。坚决执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工作部署,保持与上级指挥部办公室的实时联络,确保信息畅通、步调一致、工作协同,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困难。

5.2.3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响应的同时,立即成立由若羌县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现场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时,成立由若羌县委和政府指定负责同志(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赶赴震中或重灾区,统筹指挥全县抗震救灾工作,震区乡镇(场)党委和政府及参与救援的主要力量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或成员,具体开展以下工作,对接自治州现场指挥部做好工作落实:

(1)贯彻决策部署。全面了解、掌握灾区实际情况,督导落实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项指令和工作部署,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及面临的问题。

(2)现场统筹协调。统一指挥调度所有进入灾区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建立现场协作机制,形成救援合力;协调解决救援过程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3)物资需求与调配。核实灾区紧急需求,根据授权,直接协调或向若羌县指挥部请求调拨应急物资、装备和生活必需品,并监督其分发使用。

(4)救援行动管理。划定重点搜救区域,分配救援任务,协调解决救援行动中遇到的障碍(如大型设备进场、危险建筑物排险等);加强救援现场安全管理,防范救援人员伤亡。

(5)交通与后勤协调。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持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保障救援“生命线”畅通;协调商工搭建现场应急通信网络,统筹安排必要的前方人员后勤保障。

(6)次生灾害协同处置。组织现场力量先期处置已发生的次生灾害(如火灾、危化品泄漏等),协调专业队伍进行技术支援,并及时上报。

(7)信息收集与报送。建立现场信息直报机制,实时收集、核校各救援队伍、工作组和震区乡镇(场)的动态信息,每日定时会商研判,形成《现场救灾简报》,同步报若羌县指挥部办公室和自治州现场指挥部。

(8)对接上级指导。负责与自治区、自治州派出的工作指导组或现场工作队对接,汇报工作进展,接受业务指导,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协调保障其在灾区的工作。

5.3四级应急响应处置

5.3.1先期处置

震区所在乡镇(场)、村(社区)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受灾群众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处置工作,及时排查灾情、安抚群众、维护秩序,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辖区抗震救灾工作。

5.3.2应急处置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县级层面地震灾害四级响应,由震区所在乡镇(场)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灾区需求,发改、公安、应急、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成员单位协助灾区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及基础设施安全鉴定、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受灾群众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消防、武装、武警、医疗等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及时向自治州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处置进展。

6恢复重建

6.1灾害调查评估

若羌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分级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复盘评估应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建议;配合自治区、自治州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6.2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决策部署,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若羌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组建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恢复重建工作;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震区所在地乡镇(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经若羌县有关部门审定后,报若羌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3恢复重建实施

震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辖区灾后恢复重建。若羌县各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政策、技术支持,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7应急保障

7.1救援力量保障

健全完善军地、兵地(兵团第二师相关团场)抢险救灾协作机制。若羌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消防救援、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定期组织联合训练和演练,提升协同救灾能力。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运营管理单位加强专业抢修力量建设,提升快速恢复能力。重点企业(如化工、仓储等)组建企业专职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乡镇(场)、村(社区)建立基层地震救援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应急、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管理和保障,为灾情统计报送和核查评估、灾害风险隐患识别处置等提供支撑。

应急、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指挥决策、监测研判、紧急救援、灾害评估、建(构)筑物安全应急评估等提供专业支持。

7.2指挥平台保障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充分整合地震、气象、水利、地质、通信等多领域数据资源,综合运用自动监测、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立健全统一高效、上下贯通、功能完善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加快推动应急指挥平台智能化建设,实现数据共享、指挥联动,接入并贯通消防救援等专业救援力量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应急指挥一张图”智能平台作用,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灾害损失动态评估与跟踪、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应急资源统筹调度等功能,为若羌县委和政府在抗震救灾中实施科学决策、精准指挥和高效调度提供全面技术支撑。

7.3物资保障

发改、商工、交通、卫健、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健全重要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目录管理、产能储备、协议储备、紧急采购调运等机制,确保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高效供应。重点储备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生命探测仪、大型机械等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物资盘点、更新和日常维护,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各乡镇(场)依法落实救灾物资储备,通过产能储备等方式提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装备的供给能力。鼓励和引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7.4资金保障

若羌县人民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依据财政预算管理规定保障抗震救灾资金,将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若羌县财政局对启动县级应急响应和财政困难的乡镇(场)及时快速预拨救灾资金,支持应急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争取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救灾资金支持,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高效。

7.5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若羌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住建、应急、教科及各乡镇)合理规划、建设、管护、使用应急避难场所,结合若羌县实际,统筹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建设、设置、管理应急避难场所,配套必要的交通、通信、水电暖、排污、环卫等设施和物资储备,明确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检查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正常使用。

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商超、文体场馆、影剧院、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地震预警终端等报警装置和必要救援设备,定期维护,确保通道出口畅通、设施设备完好。张贴避难疏散示意图,开展避难疏散演练,提升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7.6基础设施保障

若羌县各相关单位协同建立健全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在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场景下的应急托底保障机制,提升快速抢通与恢复能力。

若羌县电力监管部门(发改)指导、协调、监督电力生产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建设与灾后快速抢修,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及现场应急用电需求。

若羌县通信管理部门(商工)加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建设,构建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灾时通信畅通。在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应急通信车、短波系统等通信设备,确保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若羌县文旅、融媒体等部门负责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与应急广播体系,确保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权威信息,并进行发布。

7.7机制保障

若羌县公安、交通、应急、铁路相关部门等建立健全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保障人员、物资快速通行。交通、公路养护部门加强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抗震加固,提升灾时抢通能力。

7.8宣传、培训与演练

若羌县宣传、教科、科协、文旅、应急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若羌县应急部门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若羌县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灾害信息员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处置能力。

若羌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地震综合应急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地震综合应急演练;部门预案由牵头部门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等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

8.1应对强有感地震事件

当县域内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在上级地震局的指导下,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建议报若羌县委和政府,同时通报若羌县有关部门。若羌县委宣传部做好信息发布及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8.2地震舆情应对处置

当出现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涉地震网上虚假谣言、违法违规信息时,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采取措施平息传言。应急部门积极对接新疆地震局库尔勒地震监测中心站等部门视情组织专家解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依法查处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

8.3邻近地区地震灾害事件应急

当周边地区发生对若羌县造成一定影响或破坏的地震灾害,视其危害程度,由应急部门提出初步判定意见,报经若羌县人民政府同意,按上述相应级别和要求进行处置,及时对接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必要时请求支援。

8.4涉外事务

经批准在若羌县开展地震救援和援助的外籍人员在县期间,由若羌县外事办公室负责接待,并依法进行管理。应有关部门邀请临时来县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由邀请单位负责协调安置;外国来县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文旅部门负责协调安置。

9预案管理与演练

9.1预案编制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制定本预案,报若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或修订本乡镇(场)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报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化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若羌县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若羌县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响应的配套文件,细化工作流程和任务清单,确保预案可操作性强。

9.2预案演练

若羌县人民政府建立抗震救灾演练制度,根据预案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若羌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本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各乡镇(场)地震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部门预案由牵头部门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自救互救演练,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9.3预案评估与修订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如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调整、震情变化、应急处置经验总结等),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完善本级预案,报若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备案。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若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并组织落实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若羌县地震应急预案》(若政办发〔2022〕68号)同时废止。

附件:1.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2.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3.若羌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先期处置重点任务

4.若羌县抗震救灾应急处置措施清单

附件1: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各相关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若羌县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制定若羌县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接受、安排县外派遣的地震救援队伍,指导协调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应急物资调拨、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等地震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组织指导地震灾害调查评估,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地震灾后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若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若羌县防震减灾工作,组织编制若羌县防震减灾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协助做好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以及速报;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参与地震应急救援,收集汇总震情、灾情,配合发布抗震救灾信息,开展地震现场科学考察,联合开展地震灾情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舆情应对;协助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宣传工作,按照若羌县委统一部署,统筹指导地震灾害的相关信息发布,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审核并统一对外发布抗震救灾新闻通稿,组织若羌县融媒体中心开展抗震救灾新闻报道,牵头做好重大舆情处置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协调处理抗震救灾中涉及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敏感问题的处置工作。

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开展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强化涉及抗震救灾网络舆情引导,协助开展防震减灾救灾宣传教育。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将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纳入若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大防震减灾救灾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协调、调度应急储备物资,配合调度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保障灾区能源需求;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若羌县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灾区急需救灾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工业企业抢险救灾、停工停产、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复工复产等工作;负责统计报告若羌县工业受灾情况;负责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保供工作;组织县内跨乡镇(场)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按程序启用县级储备稳定市场;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抗震救灾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商品的进口;负责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灾区通信设施的抢修等工作,确保救灾救援等工作的通信畅通。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护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导,保障安全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救助工作,依法打击涉灾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指导灾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及因灾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协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参与防震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参与防震减灾救灾相关立法和修订,负责组织指导所辖单位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地震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县级救助应急过程中的各项经费,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负责对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灾区紧急医学救援、灾后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负责灾区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指导、监督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灾区基础地理信息、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资料和快速判定分析结果,协助开展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和有关部门组织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组织开展震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发生。

巴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县分局:提供灾区重大环境风险源分布信息,组织开展灾后环境应急监测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灾区做好因地震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负责指导灾区处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开展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性鉴定、震后评估等工作;指导灾区做好城市供水、燃气及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抢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灾区震后危险房屋鉴定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运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的优先运输,以及转移受灾群众的车辆保障;协助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公路地质灾害险情,组织指导抢修受损交通公路设施;协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分公司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组织力量对管辖高速公路进行灾情排查、安全评估,并组织实施管辖高速公路的应急抢修、保通保畅、通行管理、服务区应急服务等工作。

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若羌养护所:负责对地震灾区范围内所有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养护、收费管理,受损公路抢修和应急保障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检查灾区农村区域饮用水源,保障灾区供水安全;组织开展水情监测及水利工程安全防范,协助开展地震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和水利工程排险除险等工作,指导震损水利设施修复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畜牧业受损情况的统计报告,指导农业、畜牧业的救灾和灾后复产,协调组织灾区畜牧业抗震救灾应急饲料工作,保障受灾期间农畜产品供应。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旅局):组织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应急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及游客的应急救援、境外旅游团队人员安置等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避险自救技能;加强文物防灾减灾统筹谋划,做好文物震灾风险防御和文物地震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救灾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灾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科协: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震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负责指导灾区教育部门组织在校师生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师生,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调指导做好校舍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接自治州教育局。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防震救灾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推进防震减灾类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向社会普及防震减灾救灾科技知识。

县气象局:负责灾区气象监测服务;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灾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建议。

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参与灾区救灾、人道救助、灾后重建和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等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抗震救灾工作中对外交流协作、外援物资等相关涉外事务。

县团委:引导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并加强对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若羌县部队、民兵和预备役参加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协助灾区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武警若羌中队:配合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灾区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物资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卫,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被埋压人员的搜救工作。

县消防救援局:负责实施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和灾区人员搜救工作,做好有关消防工作。

国网若羌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挥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灾区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毁损设施抢修恢复工作,及时恢复和保障电力供应。

库尔勒车务段若羌站:负责统筹协调铁路系统内部各单位及与若羌县应急部门的对接工作;负责协调铁路系统各单位对所辖铁路及其设施的安全和抢修;开设快速运输通道,确保优先运送应急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人员、救援装备;协助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铁路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伤员、受灾群众的疏散。

第二师36团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负责兵地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协调、联络任务,共同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兵团所辖区域内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

附件2: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应对工作需要,设立10个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精准对接自治州对应工作组,结合若羌县域实际优化配置: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住建、交通,武装、武警、消防、第二师相关团场应急管理部门、新疆地震局库尔勒地震监测中心站等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牵头统筹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办理若羌县委和政府交办的事项;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县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对接州综合协调组。

二、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交通、供电公司、库尔勒车务段若羌站、武装、武警、消防、第二师相关团场应急管理部门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清理灾区现场,对接州抢险救援组。

三、生活保障组。由县发改委、民政、应急牵头,商工、教科、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团委、红十字会、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制定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有关乡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对接州生活保障组。

四、医疗防疫组。由县卫健委牵头,商工、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市监、库尔勒车务段若羌站、红十字会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后送;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保障灾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心理服务与援助。制定实施灾区传染病疫情防治方案,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传染病防控,对接州医疗防疫组。

五、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商工、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文旅、库尔勒车务段若羌站、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装备的运输需要;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对接州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

六、监测评估组。由县应急局对接库尔勒地震监测中心站,发改、教科、商工、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气象、消防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做好灾区气象监测服务,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灾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建议;对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监测预警,一旦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地面塌陷等险情,及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建议,并指导当地乡镇(场)政府组织实施,必要时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震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震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评估地震灾害损失,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对接自治州监测评估组。

七、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宣传、网信、教科、司法、武装、武警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协助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和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趁灾盗窃、抢劫、诈骗、哄抢公私财物、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破坏电力、通讯设备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周边巡控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础设施抢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对接州社会治安组。

八、救灾捐赠与外事协调组。由县民政局和外事办牵头,商工、文旅、红十字会及灾区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按有关规定,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救灾捐赠,接受和安排国外救援队伍,协调救援行动,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对接州救灾捐赠与外事协调组。

九、恢复重建组。由县发改委、财政、应急牵头,教科、商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气象、红十字会、库尔勒地震监测中心站、库尔勒车务段若羌站、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受灾地的基础设施、居民住房、学校、企业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重建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对接州恢复重建组。

十、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网信、应急、外事办、文旅、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对接州新闻宣传组。

附件3:

若羌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先期处置重点任务

为抢抓黄金救援时间,迅速展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争分夺秒全力搜救被困人员,高效解决灾区断路、断网、断电等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对若羌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先期处置重点任务明确如下:

一、县应急管理局

(一)处置重点

1.地震发生后20分钟内电话或书面报告若羌县委和政府,并及时续报,同步上报州应急管理局。

2.迅速组织指导协调若羌县抗震救灾工作,协调安排若羌县地震救援队伍。

3.组织协调应急物资调拨、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

4.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组织指导地震灾害调查评估。

(二)力量部署

1.本级迅速组建不少于10人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组,分三批次前往地震灾区(第一批不少于4人)。

2.全县共有安全生产救援队伍3支,共84人。

①企业专职救援队伍1支12人:非煤矿山领域1支12人(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中心)。

②政府组建专业救援队伍1支29人:若羌县昆仑矿山救援服务有限公司(29人)。

③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1支43人: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消防特勤站(43人)。

3.应急响应梯队配置:灾区乡镇、村(社区)救援队伍为第一梯队力量,全县3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第二梯队力量,县级力量不足时,报请州应急管理局,跨区域调集周边县市及州地震救援力量支援。

(三)行动措施

1.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迅速响应,快速摸排灾情信息,开展灾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以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名义汇总上报若羌县委和政府及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2.迅速就近派遣工作小队前突侦查,调派无人机等装备,协调开辟运输通道,确保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情况下,第一时间将灾区现场情况图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州相关部门。

3.协调保障若羌县现场工作队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保障现场指挥部指挥、指导、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4.立即协调统筹各方专业救援力量,协调军队应急力量,赶赴灾区搜救被困人员;视情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与。

5.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和装备,指导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协调落实县级救灾资金,对接落实自治州、自治区补助地方救灾资金。

6.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抢修通信、电力、交通、广播电视、供水、供气和长输管道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7.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震现场监测和烈度调查等专业力量,指导、支援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应急评估,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8.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9.指导开展化工和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快速组织抢修处置,防范次生衍生灾害。

二、县公安局

(一)处置重点

1.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

2.转移灾区人员避险和实施救援救助。

3.网络舆情管控及处置。

4.道路交通保通保畅。

(二)力量部署

迅速集结相关警种力量,科学部署警力参与应急救援;指挥属地派出所、警务站等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

(三)行动措施

1.调集公安救援力量,携带器材、装备赶赴灾区,迅速开展搜救遇险、被困人员,协助做好紧急医疗救助、转移安置等工作。

2.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划定通往灾区的专用道路,开辟“绿色通道”,全力确保运送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为医疗救援车队开道警卫,开辟“生命通道”。开展交通管控,及时劝返无关车辆。

3.组织警力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加强紧急避险点、集中安置点、临时医疗点、救灾物资存放点巡控力度;严厉打击趁灾哄抢、盗窃、抢劫、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安抚灾民情绪,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做好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4.全面搜集网上涉灾舆情,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监控,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开展正面舆论引导;针对网络谣言情报线索,全力溯源追踪,落地查处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

5.做好公安监所管理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保护监所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严防逃脱、暴狱、越狱等案件。

四、县消防救援局

(一)处置重点

1.调派地震先遣队赶赴震中,打通震中与外界的通信联络,向各级指挥部传输音视频并汇报震情灾情。

2.赶赴灾区,抢抓72小时救援黄金期,全力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搜救行动。

3.及时消除火灾、倒塌、泄漏等各类次生灾害威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二)力量部署

现有“先遣”地震救援专业力量,2辆车,共计8人。

(三)行动措施

1.调派地震救援先遣队、轻型专业队向震中区域前突勘察灾情,展开先期救援。

2.迅速与震中区域公安派出所、乡镇、村(社区)灾害信息员联系,收集获取现场信息。

3.纵向建立大队、站2级通信网络,横向与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确保灾情信息和救援情况实时共享互通,同步对接自治州消防救援相关部门。

4.与应急、地震、气象等部门联系,共享灾情信息,开展会商研判,提出处置措施。

5.根据震情信息和影响区域,调集消防救援力量跨区域增援,视情向巴州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人员、物资、装备等增援需求。

6.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险情排除、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工作。

五、县卫生健康委

(一)处置重点

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控制疫情扩散为核心目标,重点开展伤员搜救与分类救治、临时医疗点建设、危重伤员转运、饮用水及食品安全监测、环境消杀与病媒生物控制、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二)力量部署

1.县级保障力量。县级医疗卫生应急先遣小分队(背囊小分队)共1支13人。其中,县人民医院8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3人,乡镇卫生院2人。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援先遣队伍可携带医疗救援类装备60余种,药品50余种。成立县、乡镇两级自然灾害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其中,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35人(县人民医院14人、各乡镇卫生院21人)。

2.属地保障力量。各乡镇(场)分别成立10人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同时各级医疗机构成立本单位应急小分队。

(三)行动措施

1.灾区乡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地震发生后1小时内完成现场指挥体系搭建;集结乡镇(场)、村(社区)医疗机构力量立即开展先期处置、信息收集、伤员救治及转运等任务。

2.在灾区安全地带快速设立临时医疗点,严格执行“检伤分类—紧急处置—分区管理”工作流程,对伤员实施四色标分类管理,优先保障危重伤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同步建立伤员信息登记与追踪制度。

3.建立“现场急救—后方医疗”无缝衔接的医疗救援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开辟伤员转运专用通道,建立与州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会诊快速通道。实行卫生应急物资动态调配机制,根据灾区需求实施精准化物资补给。加强血液采集、供应,对接州血液中心。

4.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实施分级精准救治,对收治伤员实行“一人一策”管理。后方定点医院组建多学科诊疗团队,建立重症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同步开展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危机干预,组织巡回医疗队扩大搜救范围,根据灾情进展适时调整医疗救援策略。

5.执行战时信息报告制度,每日定时报送医疗救援进展、伤亡情况、资源消耗、传染病监测等关键信息。

6.立即启动灾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立传染病症状监测网络,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开展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点水质快速检测与持续消毒,确保饮水安全。

7.对灾民安置点、医疗点、垃圾收集点、厕所等重点区域实施规范化环境治理,开展系统性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加强遇难者遗体卫生学处理,防范污染扩散。

六、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一)处置重点

优先保障党、政、军及抢险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救援队伍、医院的通信畅通,并做好其他重点区域和公众通信保障工作。

(二)力量部署

县信息通信业应急保障队伍共有专兼职保障人员30人。现有应急通信基站车2辆(电信1辆、移动1辆)、应急发电车2辆(移动1辆、联通1辆)、卫星电话5部、应急装备背包8套、油机15台。在震区应急通信保障力量不足或遇到其他困难时,就近调度若羌县域内及自治州周边县市通信保障力量支援灾区。

(三)行动措施

1.地震发生后20分钟内统计报送通信设施受损情况,评估抢修队伍、应急物资、通信装备需求,支撑做好全县范围内各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调度通信保障工作。

2.根据震区道路、电力、通信设施受损情况,第一时间集结属地各通信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应急装备物资,立即赶赴地震灾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开通卫星基站,覆盖重点区域,保障现场指挥部通信畅通;利用短波、微波设备配合无人机,实现阻断区域的通信覆盖;携带卫星电话、卫星背包站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组织工程人员,对灾区受损严重的通信设施开展临时恢复工作。

4.提供震区话务量、数据流量变化情况,为指挥部评估灾区受损情况做好技术支撑。

5.根据通信保障实际需要,就近报请调度州内外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七、县交通运输局

(一)处置重点

1.初步评估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2.优先抢通通往重灾区的主要干线公路、关键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

3.协调组织运力,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救援队伍、受灾群众转运以及救灾物资的运输。

(二)力量部署

1.迅速成立现场工作组赶往灾区开展工作(1名分管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1名,1名专家)。

2.组织公路养护施工队伍和养护施工机械,开展灾区损毁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抢修工作。

(三)行动措施

1.第一时间调度灾区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做好灾损统计与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2.对受损公路、桥梁、隧道采取加固、架设便桥、开辟便道等措施,优先保障国省干线、县乡主干道等生命线通道的畅通。

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处置重点

1.指导灾区处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开展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鉴定、震后评估等工作。

2.指导灾区做好城市供水、燃气及有关市政设施抢修工作。

(二)力量部署

组建震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应急评估专家库(其中,建筑工程专家6名,城镇燃气专家10名),以属地乡镇(场)级专家为先遣力量,同时组织县级专家赶赴灾区,对接州级专家库。

(三)行动措施

1.第一时间调度灾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地震受损情况,做好灾损统计与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2.根据灾区情况,及时组织专家队伍赴现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性能的应急排查、震害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开展市政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加固、恢复重建和城市道路疏通等工作。

九、国网若羌供电公司

(一)处置重点

应对和处置地震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电网设备设施较大范围损坏或重要设备设施损坏事件,迅速开展抢修复电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二)力量部署

1.县、乡二级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共计35人,其中供电公司16人、各乡镇供电所19人。第一梯队为当地乡镇供电保障力量,第二梯队为供电公司保障力量。

2.县、乡二级共配置低压发电车2辆(400千瓦),中压发电车1辆,应急发电机4台(其中30千瓦以上2台),大中型照明设备2套、无人机2架。

(三)行动措施

1.优先保障现场指挥部应急供电。根据需要就近组织当地乡镇供电所应急基干分队,携带5千瓦及以上容量的中小型发电机和不间断电源到达指挥部现场,提供临时供电。同时尽快架设专线,提供稳定电源。

2.保障救援救灾现场临时照明。组织县、乡2级应急基干分队,携带移动式照明发电机、系留无人机(照明)、应急照明灯塔、应急照明方舱等应急照明装备赶赴现场,提供夜间应急照明。同时协调周边力量做好后续支援准备。

3.保障临时安置点基本生活用电。组织县、乡2级应急基干分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现场主配网设备受损情况灵活供电,为指定安置点提供临时用电。协助搭建临时帐篷,提供生活照明电源,指导做好用电安全;同时提供移动充电方舱,保障受灾群众手机、工具及生活必需品用电需要。

4.保障重要场所、重要单位供电。为政府、医院、应急指挥中心及供水、供气等重要部门和单位保障应急供电。协助重要企业检查备用电源、备自投装置及其它供电设施,按要求提供保障。

5.同步开展电网损毁设施抢修复电。通过无人机、视频装置、在线监测系统等第一时间排查电网损毁情况,划定危险区域,调整电网方式,优先隔离故障点,防止次生灾害(如触电、火灾),对未损毁线路进行安全确认,开展抢修复电工作。

附件4:

若羌县抗震救灾应急处置措施清单

地震灾害发生后,若羌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包括现场指挥部)、有关部门要把全力搜救人员作为首要任务,按照本措施清单,快速应急响应、快速调派力量、快速调拨款物、快速发布信息,高效有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全力搜救人员

迅速组织基层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实施必要交通管控。统筹消防、武装、武警等应急力量以及地震救援、工程抢险、安全生产、建筑和市政等力量,调配大型机械、生命探测仪等装备,全力搜救被困人员。现场救援队伍加强协调配合,科学划分现场责任区域,加强作业风险监测和秩序管理,发现危险及时预警,做好救援人员安全和后勤保障。危险救援现场优先使用无人智能装备作业,对接自治州相关救援力量,按需申请支援。

二、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立即组织医疗救援力量驰援灾区,开展现场伤员救治,视需设立临时医疗点或医院。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及血浆等资源的统筹调配,重点保障重灾区及偏远村(社区)的医疗物资供应,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限度降低死亡和残疾风险。协调周边县市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实施伤员转运与异地救治。统筹县域医疗资源,优先保障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强化饮用水源防护与水质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监管。妥善处置遇难人员遗体,落实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及污水等消毒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安置点、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消毒。开展鼠疫、狂犬病等传染疾病的监测与防控。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严格执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视需设立临时应急避难场所,快速调配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需求。在受灾乡镇(场)、村(社区)设立物资发放点,确保有序分发。适时组织生产、调配和搭建活动板房及简易住房。在集中安置区域配备消防设施,制定防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灾后卫生知识普及。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的物资需要。对孤儿、孤老、残疾人、孕产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等群体予以优先安置,保障其基本生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援助,鼓励有条件的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

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安抚家属情绪。尽快恢复灾区教学秩序,组织学生复课,对接自治州相关部门争取物资和政策支持。

四、及时发布信息

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发布对应级别的地震灾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组织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

五、抢修基础设施

依托交通、电力、通信抢通力量,快速抢修恢复因灾受损的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优先保障抢险队伍、救灾物资、医疗转运等运输需求。紧急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与救灾工作需要,对接州相关部门,按需申请技术和力量支援。

六、加强现场监测

组织开展现场地震观测设施的布设恢复,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研判灾区和县域震情形势,配合库尔勒地震监测中心站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气象监测研判,密切关注灾区气象重大变化。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七、防范次生灾害

开展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防范强余震和天气变化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滚石等灾害,避免造成二次伤亡和交通中断。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公路边坡、桥梁、隧道、堤坝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与加固除险,必要时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冶炼设施、矿山等受损状况,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八、维护社会治安

依法严厉惩处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视情在安置区域、物资储备点等关键部位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提升群众安全感。强化对重要场所的警戒保护,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保障社会秩序平稳有序。

九、开展社会动员

建立社会力量协调机制,统筹管理社会应急力量、志愿服务组织的救援行动。根据实际需求及交通条件,及时公布志愿服务需求信息,适时发布灾情动态和救援救助需求、联系方式及风险提示等公告,统筹落实社会应急力量、志愿服务组织的行动报备、任务分派、后勤保障等工作。

视情组织发动救灾捐赠活动,规范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管理。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乡镇(场)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工作实施对口支援。

十、做好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

统筹组织抗震救灾相关新闻报道工作。强化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及时辟谣,依法管控查处编造、传播地震谣言等违法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十一、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妥善安置灾区工作生活及旅游的国(境)外人员。协调安排国(境)外救援力量参与救援事宜,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保障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接受和管理国(境)外援助物资及捐赠款物,按要求开展检验检疫和登记管理等工作。

十二、开展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迅速组织实施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及工程结构震害特征等调查。在灾情趋于稳定后,按照分级开展灾害调查评估的原则,全面调查受灾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建构筑物与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社会与环境影响程度以及地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害防治能力等情况,科学评估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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