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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赣州中心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赣州中心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地点 |
变电站位于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线路途经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文峰乡 |
| 建设单位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昌明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代码2507-36*开通会员可解锁*-227033,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中心110kV变电站一座,主变1台,容量50MVA,无功补偿为1×(4+5)Mvar,新建110kV出线间隔4个(预留一个给新能源),半户内布置。 (2)项山风电场~长宁线路π入中心110kV线路工程: 项山风电场~中心110kV线路:以项长线64#小号侧附近拟建铁塔为起点,以中心变110kV构架为终点,本期新建线路长3.25km,其中单回路3.2km,双回路铁塔架线0.05km。 长宁~中心110kV线路:以项长线65#大号侧附近拟建铁塔为起点,以中心变110kV构架为终点,本期新建线路长度3.25km,其中单回路3.21km,新建双回路铁塔架设0.04km。 拆除110kV项长线64#、65#铁塔2基,拆除破口点0.15km长线路导地线。 (3)长宁~中心II回110kV线路工程:起点为220kV长宁变,止于110kV中心变,新建线路长10.6km,其中双回路铁塔单侧架线0.16km(长宁变出线侧0.09km、中心变出线侧0.07km),单回路铁塔架线10.44km。 (4)间隔扩建工程:在长宁220kV变电站扩建一个110kV出线间隔(至中心变)。 变电站永久占地5097m2(围墙内),线路塔基永久占地108m2;临时占地27600m2;线路路径长度17.1km。项目投资7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对车辆运输余土、散装物料进行覆盖,散装物料堆场用篷布遮盖,石灰、水泥、砂石料等混合过程要密闭方式进行;材料场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空气敏感点;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 废水。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不外排;变电站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纳入民房污水设施处理。 固体废物。弃土回填,废角料回收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合理确定塔基位置及施工方式,防止生产废水及废渣进入水体;拆除的旧设备、旧杆塔和导线等及时清运,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不外弃。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施工场采取围挡等遮挡措施,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限制夜间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大型机械应交替作业,避免大型机械同时同地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排放限值。 生态环境。变电站施工活动应限制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后及时清理弃土石料及其堆场;变电站和塔基等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向政府部门缴纳青苗、林木赔偿费和生态恢复费用,政府部门代为向青苗、林木所有者支付,并安排植被恢复补偿。统筹规划输电线路施工布置,减少临时占地,优先利用荒劣地;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减少水土流失;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严格控制新建道路宽度;杆塔拆除后恢复原有生态,防止施工油料污染土壤水体,避免施工扰动野生动物;线路无法避让林区的采用高跨方式控制导线高度设计,减少砍伐林木。 水土保持。施工场地做好截排水沟及防渗漏措施,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或用袋装土堆砌成护坡。表层耕植土剥离防护,用于恢复原地生态。开挖土方避开雨季,逐片分期完成。清理整治临时占地,落实完善水土保持措施。 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施工过程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排放废材和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尽量不用大型机械,减少植被破坏。采取一档跨越方式无害化穿越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公园内不设置塔基,禁止搭建临时施工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固废等排入公园水体。湿地公园内禁止设置牵张场、临时弃土场,施工场地应远离湿地公园。采用高品质商品混凝土,严禁排入河流。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遗弃物,并进行植被恢复。 2、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没有大气污染源,没有废气排放,输电线路也无废水产生;变电站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变电站巡检时少量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噪声。变电站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及低噪声风机,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变电站建设围墙隔声;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降低线路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中心110kV变电站四周及长宁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侧,运行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变电站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含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站内贮存。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生态环境。运行期应控制输电线下树木砍伐,架空输电线路附近绿化进行养护;线路巡视过程不在林地、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内丢弃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等。 环境风险。变电站内电器设备接地,地下设接地网,减少电磁场场强;金属构件均应做到接触面光滑,避免毛刺;所有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应良好接地,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应连接紧密,避免接触不良产生火花放电。 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应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架空输电线路下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和输电线路路径,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