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景耀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高端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智能制造二期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厂址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黄海五路以北、坪壮路以东(坪上镇朝阳社区北600米)。该项目主要建设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生产设施以及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等,实际形成年产4.1136亿只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约11.88万吨/年)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实际新增职工定员100人,全年生产时间为365d(8760h)。该项目实际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0万元。
该项目实际于现有3#生产车间西侧新增4#生产车间,于厂区西北角新增综合研发楼1座,新增占地面积8240m2,全厂占地面积约157351m2,工程场地地形平坦。项目厂区呈矩形,主要建构筑物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五金库、模具库、分析中心、办公室、餐厅等。按照功能划分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生产区位于有厂区大部分区域,其中2座碎玻璃加工车间位于厂区北部、3座主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中部,原料仓库以及一般固废间位于主生产车间的北部,成品仓库位于厂区南部,五金库、模具库、分析中心、危废间位于厂区西北部;办公生活区位于东区的东南部,主要为餐厅及办公室。厂区南部和西北部分别设置1个货物流与人员流共用进出口,可保证产品生产和货料畅通运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开通会员可解锁*山东景耀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山东景耀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高端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智能制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临港行审环评字[2024]5号)。
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完成。根据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企业重新申请填报排污许可,*开通会员可解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向山东景耀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重新颁发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证书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11535F001V。
*开通会员可解锁*该项目开始调试生产运行,经过3个月的生产运行,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生产设施以及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等。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 山东景耀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高端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智能制造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