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床检验检测及病理诊断项目委托服务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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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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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25411GZG302010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床检验检测及病理诊断项目委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一、删除原采购文件20页的“▲8.物流团队具备通过CCAI生物安全培训的人员。(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不提供视为不满足)”,并依次调整后续的编号。

二、原采购文件13页:

原:

(2)委托检验项目清单是指采购人因客观因素暂时不能开展的医学检验、病理检查项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以委托方实际外送项目为准。如有最新物价政策,以更新价格为准,下浮率不变。

更正为:

(2)委托检验项目清单是指采购人因客观因素暂时不能开展的医学检验、病理检查项目,最终实际外送项目及结算将“以委托方实际外送项目为准”。医院对外送检验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实际送检项目准入存在一个法定的、后续的审核步骤,在具体项目送检前,医院将履行严格的内审程序,对拟外送项目的临床必要性、供应商对应试剂与方法的合法资质(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复核,只有在复核中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医院质量管理要求的项目,才会被正式纳入医院的“外送检验项目目录”并实际发生送检,任何不具备合法资质的项目,均不会进入实际送检流程。如有最新物价政策,以更新价格为准,下浮率不变。

三、原采购文件38页的“用户需求响应情况”:

原: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带▲号(共7项)参数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个▲号条款,得2分,满分14分。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则提供根据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响应视为负偏离。】

更正为: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带▲号(共6项)参数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供应商本项得分=供应商响应项数/条款项数*14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则提供根据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响应视为负偏离。】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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