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关于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宁蒗段)拌合站建设项...
发布时间: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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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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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宁蒗段)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大道 邮 编:674300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丽江市宁蒗县拉伯乡格瓦村委会和拖甸村委会,项目代码为2601-53*开通会员可解锁*-219731。项目为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配套的临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座混凝土拌合站,其中3-5-1#拌合站位于格瓦村委会,年产商品混凝土7.22万立方米/年,3-5-2#拌合站位于拖甸村委会,年产商品混凝土6.578万立方米/年,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1864公顷,全部为临时占地,总投资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4万元。项目名称:宁蒗彝族自治县阿家坝砖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3-5-1#拌合站: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拉伯乡格瓦村民委员会 3-5-2#拌合站: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拉伯乡拖甸村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粉尘 ①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区域定期洒水降尘;遇大风天气时加大洒水次数;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以及其他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在工地内长期堆置的应采取防尘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③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应采用洒水压尘、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④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100%覆盖,出场车辆100%冲洗干净,施工区域道路100%硬化、渣土等车辆100%密闭运输,土石方过程100%湿法作业。 (2)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间加强对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修,尽量减少尾气的排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焊接烟尘 根据工程规模,项目焊接工程量较小,焊接过程烟尘量不大,呈无组织排放。施工焊接烟尘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焊接烟尘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保护目标 3-5-1#拌合站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松坪村、安科村,3-5-2#拌合站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养官达。为降低施工影响,建设单位已与200m范围内的农户签订租房协议,将相关房屋用作工程驻地,确保施工期间不对该范围内农户造成影响。同时,在靠近敏感点的作业区域增设洒水设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静风、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开展高扬尘作业。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 3-5-1#拌合站、3-5-2#拌合站施工废水产生量均为0.88m3/d,本项目在3-5-1#拌合站、3-5-2#拌合站各设置1个1m3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暴雨径流 加强临时固废堆存管理,尽量避免建材、建筑垃圾等露天堆放,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原料进行遮盖,避免雨水冲刷。并在施工期优先设置相对应的截排水沟,并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池保留,兼用作运营期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规模见本报告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废水部分),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设备冲洗用水。其余清洁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正常排入周边箐沟。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合理安排施工人员,防止人为制造高噪声活动,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②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③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项目中部,避免高噪设备在同一时段集中使用。④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⑤本项目50m范围内仅3-5-2拌合站有1户村民,位于拌合站西侧45m处,本项目与该农户签订租房协议,用于工程驻地,施工噪声不会对该农户产生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土石方 本项目3-5-1#拌合站土石方开挖数量为8223m³,回填数量为24789m³,无弃渣产生,还需借方填筑数量为16566m³,借方由建设单位在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宁蒗段)第三施工总承包部内调剂。3-5-2#拌合站开挖土石方总量为19385m3,其中回填处置18531m3,弃方数量为854m3。弃方运至高速公路配套的弃渣场填埋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就近租住于当地村民房屋,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的垃圾收集和储运系统,与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一起集中处理。 (3)建筑垃圾 建筑施工将产生部分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的产生主要是施工期中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废弃材料包括水泥、碎砖块、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可以利用的尽量收集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按当地政府部门要求进行清运处置,严禁乱堆乱放。 5、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1、植被植物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禁止随意扩大施工扰动范围。施工场地、施工原材料堆放区必须布设在工程征地范围内,严禁对征地范围外的植被进行扰动,施工期间禁止砍伐征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和自然植被。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宣传,对施工人员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做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随意践踏建设区以外的植被,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加强施工期用火管理,防止火灾发生。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控制,严格清除工程机械及物料带来的外来入侵物种。 (3)本临时工程服务期满后,应对临时拌合站进行拆除和清理,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植物种类应以乡土物种为主,乔木选用云南松(可混交清香木),草种选用非洲狗尾草。配置模式采用“乔+灌+草”复层立体结构,云南松株行距2.0m×2.0m、种植密度2500株/公顷,块状整地规格60cm×60cm×60cm,草种播撒密度75kg/h㎡。苗木质量应严格执行“三证一签”制度,云南松采用2年生Ⅰ级容器苗(苗高20cm以上、地径0.5cm以上),草籽选用净度≥95%、发芽率≥85%的Ⅰ级种子。 (4)加强恢复植被的管护和抚育工作。养护期限建议不低于3年,养护期内应实施松土、灌溉、施肥、补植及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措施。造林后幼树成活前应每周浇水一次,成活后枯水季节每月浇水两次,每年5-6月除草松土一次,连续抚育二年以上,次年雨季及时补植,严防人畜践踏和森林火灾,对恢复较差的区域应定期进行补种。 (5)服务期内应建立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长期生态监测计划。监测指标主要为植被状况(重要植被的群落结构变化情况、覆盖度、生境质量变化情况等);监测频次原则上施工期及延续至植被恢复后的5~10年,每年一次;明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具体监测任务,建立监测档案并定期报送主管部门。 (6)监测过程中应建立巡查预警机制,制定巡查制度,明确巡查周期和报表要求。发现植被毁坏、地质灾害隐患或监测指标异常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向施工方及有关部门做出预警,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7)植被恢复后第三年,林地郁闭度(盖度)须达到0.30以上;定植与初植密度应符合《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24)、《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23)或地方林草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密度要求;种植一年后成活率不低于85%,三年后保存率不低于80%或郁闭度不低于0.20。 (8)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 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挑衅、捕猎野生动物。 (2)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项目应合理组织安排施工时段,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夜间不进行施工。 (3)拌合站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对工程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修复施工破坏的动物生境。 3、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应设置施工控制带,严禁扰动工程征地范围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②项目施工禁止破坏征地范围外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施工高峰避让动物的繁殖期和迁徙期。 (2)减缓措施 ①基础开挖均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尽量减少拌合站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②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③针对拌合站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④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建大开挖施工运输道路,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等。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行走路线,避免对周边植被的践踏、破坏。⑤对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⑥合理组织施工,拌合站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干扰的时间。⑦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区域林木安全,避免破坏森林资源。⑧施工期间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等级,优化施工工艺,缩小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并强化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地形情况砌筑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3)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而应采取自我保护性驱赶,使其远离施工场所,并向林业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4)修复措施 ①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尽可能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或种植灌木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施工区域常见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②保存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以便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4、公益林保护措施 (1)针对拌合站临时占用的国家二级公益林,3-5-1#拌合站已经取得了“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宁蒗段)第三施工总承包部临时用地二期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丽林许准〔2025〕16号)”;3-5-2#拌合站已经取得了“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宁蒗段)第三施工总承包部临时用地一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丽林许准〔2025〕7号)。 (2)拌合站服务期满后,应根据占用的公益林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灌草的合理搭配。 运营期: 1、废气 (一)3-5-1#拌合站 ①有组织废气 A. 卸料废气——砂石料卸料在砂石料场内进行,项目砂石料场采用彩钢瓦顶棚和钢结构进行封闭遮挡扬尘(四面围挡+顶棚),地面进行硬化,设置2台雾炮机和喷淋装置洒水降尘。 B. 堆存废气——本项目3-5-1#拌合站、3-5-2#拌合站砂石料场均采用彩钢瓦顶棚和钢结构进行封闭遮挡扬尘(四面围挡+顶棚),地面进行硬化,设置2台雾炮机洒水降尘。 C. 车辆运输——a. 运输扬尘:合理装载、严密遮盖、减速慢行,避免物料沿途散落;场区入口配置洗车区,确保车辆清洁离场;加强道路清洁使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1天3次),干旱或者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 b. 汽车尾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定期进行检修、保养,选用优质燃料,保证运输车辆能正常运行。同时由于项目场地开阔,具有良好的扩散的能力,产生的汽车尾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D. 食堂油烟——运营期应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及管道,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详细记录清洗时间、操作人员、清洗部位、前后状态影像及问题处理情况等信息,台账保存不少于3年。通过规范运维管理和可追溯记录,确保净化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细粉料筒仓粉尘卸料时会产生粉尘,为了减少粉尘的排放,项目在每个筒仓顶设置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将仓内产生的粉尘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筒仓顶部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其中3-5-1#拌合站、3-5-2#拌合站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0.016t/a、0.012t/a,经粉料筒仓仓顶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分别设置8个(筒仓废气DA001~DA008,排气筒高度16m)、10个(筒仓废气DA001~DA010,排气筒高度16m)排气筒,均为一般排放口;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通过对料仓封闭围挡、雾炮机和喷淋装置洒水降尘、搅拌机配备脉冲除尘器、封闭运输、进出车辆清洗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放。 2、废水 (一)3-5-1#拌合站 (1)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生产废水 ①拌合用水:拌合用水随产品混凝土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②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不外排。③检验废水:根据水平衡分析,检验污水产生量为2.4m³/a。检验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④车辆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⑤搅拌楼生产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该部分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不外排。 (3)洒水降尘用水 根据水平衡分析,拌合站非雨天的洒水降尘用水量为9.6m³/d,非雨天按照215天计算,用水量为2064m³/a。 (4)初期雨水 建设单位拟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42m³,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 3、噪声 控制措施 为减小运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搅拌主机、输送泵、空压机等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或设置于封闭厂房内。②主要产噪设备设减振垫进行基础减振,对设备进行有效的减振、隔声处理。③搅拌主楼、筒仓、输送廊道等主要声源构筑物采用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利用厂房墙体隔声降噪。④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敏感点一侧布置。⑤进出车辆限速、禁鸣,优化运输路线,减少途经敏感点的频次与时段。⑥合理安排物料装卸、清洗等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生产。 4、固体废物 (1)生活固废 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村庄垃圾一同处置。②化粪池污泥:3-5-1#拌合站生活区配备化粪池对员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根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化粪池污泥产生量按照16.7t/万t废水处理量计算,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6.6m3/a,则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562t/a,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③隔油池废油脂:定期对隔油池进行清理,废油使用防渗可密闭容器收集,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④餐厨垃圾:餐厨垃圾通过加盖垃圾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弃混凝土:该部分收集后清运至高速公路配套的弃渣场处置。②三级沉淀池底泥:沉淀池淀渣定期清掏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③检验废料:该废料收集后清运至高速公路配套的弃渣场处置。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物:该部分固废定期清掏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⑤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根据前文废气源强分析,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量为28.119 t/a,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⑥废滤袋: 3-5-1#拌合站水泥、粉煤灰筒仓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项目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每年需更换一次布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个除尘器滤袋重10kg,本项目设置10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则运营期除尘器废滤袋产生量约0.10t/a。本项目原辅料不涉及危险物质,除尘器废滤袋为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废滤袋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 (3)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②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不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豁免条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区域实行不同的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2.一般防渗区:三级沉淀池、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砂石料仓、搅拌站场地等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3.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生活区及其他区域采取混凝土进行简单防渗。 6、环境风险 (1)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 ①废机油储存桶采用符合设计规范的储罐储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建立台账记录;废机油更换后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②加强对各类风险物质使用的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安排专人定期对润滑油储存桶、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排查,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立即开展调查及处理。③设置一定的防火、禁烟等安全警示标识,按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沙等,并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可有效使用;④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⑤企业应安排专门人员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密切注意各类装置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修保养;⑥厂区设置一个容积为15m3的应急事故池,发生事故时,对生产性废水进行堵截、收集处理,防止外溢污染环境。 (2)危险物质泄漏防范措施 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及墙裙按要求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K≤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0-10cm/s)。②废矿物油使用合格专用容器分区存储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底部设置托盘。收集、存储、清运等过程轻拿轻放,避免搬运过程损坏容器导致泄漏。③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避免长时间存储引起的泄漏事故。④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台账,明确责任人,规范危险废物的进出库记录,确保危险物质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可追溯。⑤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存储的安全状态,检查其包装有无破损,以防止泄漏。⑥危废暂存间及重点区域应常备足量的吸附棉(吸油棉)、防护手套及专用收集容器。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用吸附棉覆盖并擦拭清理残留油渍;所有受污染的抹布、吸附棉等废弃物必须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并在事故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确保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杜绝二次污染。⑦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3)建立健全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①建立覆盖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全方位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制度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设备设施维护规程,确保管理有章可循、执行有据可依,并严格落实考核机制。②严格执行我国有关的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规范和标准,最大限度地清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事故引起的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③强化厂区安全环保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针对全厂职工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重点加强新入职员工及关键岗位(如危废管理、设备操作等)的专业技能培训,全面实行上岗证制度,确保持证上岗。通过持续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生产安全与环境友好。 (4)事故池设置要求及合理性分析 项目运营期存在三级沉淀池池体破损导致生产性废水泄漏进入外环境的风险。根据项目水平衡核算,3-5-1#拌合站、3-5-2#拌合站生产废水产生量分别为6.3369m³/d、5.9161m³/d。一旦发生池体破裂等突发事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对泄漏废水实施拦截与集中收集,严防其排入周边地表水体。为此,本项目拟在各拌合站分别配套建设1座有效容积为15m³的事故池。经核算,该容积可满足各拌合站约2.3天、2.5天的事故废水容纳需求,能够为事故排查、设施修复及废水转运处置提供充足的应急缓冲时间,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可截留、可收集、不外排”,切实降低地表水环境污染风险。 7、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原则 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风险事故总是难以完全杜绝,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迅速而有效地将事故损失减至最小,制定应急预案原则如下: ①确定救援组织、队伍和联络方式。②制定事故类型、队伍和联络方式。③配备必要的救灾防毒器具及防护用品。④岗位培训和演习,设置事故应急学习手册及报告、记录和评估。⑤制定区域防灾救援方案,与当地政府、消防、环保和县医疗救助部门加强联系,以便风险事故发生时及时得到救援。⑥泄漏、爆炸事故多为突发性质,平时应制定抢救方案,备足抢救设备器材,训练人员,便于事故处理。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重大事故时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周边环境敏感点组成联合事故应急网络,抢险用具配置、急救方案确定均要求同时考虑,在进行各种演习中必须有周边环境敏感点居民共同参加。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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