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关于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宁蒗段)第一施工总...
发布时间: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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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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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宁蒗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沈家村养护工区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大道 邮 编:674300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红桥镇沈家村,项目代码为2601-53*开通会员可解锁*-357197。项目占地面积19429平方米,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8万元。 项目名称: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宁蒗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沈家村养护工区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红桥镇沈家村 建设单位: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减轻粉尘和扬尘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主要对策措施有: ①工地设置2.5m高的围挡。②施工方在施工期间要加强管理,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尤其靠近居民区一侧,洒水次数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③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④项目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⑤建筑废物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水泥、沙土等施工材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建筑材料用塑料织物(或草蓆)遮盖,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⑥施工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需进行清洗,并定期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清洁措施。⑦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起尘量。 (2)施工机械尾气 项目施工过程使用的燃油机械,主要为装载机施工机械废气属低价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加之项目区施工范围相对较大,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施工期废水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洁废水,同施工废水收集于临时沉淀池后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为设备冲洗水,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容积为3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施工环节,不外排。 (3)雨季地表径流 对建筑材料等加盖棚布,设置临时雨水排水沟将雨季地表径流收集于临时沉淀池,设置1个容积为3m³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次环评要求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合理安排施工人员,防止人为制造高噪声活动,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②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③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项目中部,避免高噪设备在同一时段集中使用。④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⑤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限制载重、减少鸣笛等。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施工期固废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土石方: 根据土石方平衡分析,预计本项目将产生开挖土石方20000m³(包括表土剥离、平整开挖、基础开挖),回填土石方约20000m3(包括绿化覆土、场地填筑、基础回填)。项目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渣。②建筑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运至城建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③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乡村垃圾处置点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范围的划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在施工过程中对乔木林需进行避让及保护。②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③施工单位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相应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及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严禁破坏植被。④工程建设完工后,及时对该区内的空地及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回覆及植被恢复,在恢复植被选择上,应尽量选择当地原生的物种。 (2)水土流失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地表开挖,导致土壤裸露、结构松散,易被雨水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为减少施工场地水土流失量,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强降雨来临前做好预防工作。②工程施工分区进行,避免全面铺开,缩短单项工期,减少开挖裸露面。③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开挖裸露面应设置防护措施,尽量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运输尾气。搅拌机、筒仓均采用彩钢瓦密闭,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 (1)车辆运输动力起尘治理措施 为保证运输车辆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对项目区道路地面进行硬化,设置一辆洒水车,每天进行2次洒水降尘,定期维护厂区道路地面清扫;厂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清洗车轮泥土;车辆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沿途运输途径敏感目标时应减速行驶,低速通过。 (2)石料加工粉尘治理措施 石料破碎筛分设置有三台破碎机、一台振筛机,四台机器进出料口加防尘罩、并设置抑尘喷雾头;物料传送均进行封闭,且设置在3#厂房(设置一个出入口)内,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版)中“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中附录5取密闭式99%。 (3)骨料装卸扬尘治理措施 砂石骨料在原料堆场暂存,原料堆场四面围挡+彩钢瓦顶棚设置,仅保留车辆进出通道,设喷淋装置,装卸时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 (4)骨料上料粉尘治理措施 骨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带方式,进料口采用喷雾降尘处理方式可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5)输送粉尘治理措施 砂石料经皮带输送至搅拌机,输送机廊道密闭,降尘效率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版)中“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中附录5取密闭式效率99%。 (6)筒仓粉尘治理措施: 水泥、粉煤灰采用密闭管道负压输送至筒仓储存,整个过程封闭,输入和输出过程会产生粉尘,经自带的仓顶脉冲袋式除尘系统处置后无组织排放。 (7)搅拌粉尘治理措施: 项目混凝土搅拌机为密闭设备,物料输送进入设备后,料口的挡板自动关闭,设备的投料口设置封闭集气罩,产生的粉尘废气经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到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8)车辆尾气 营运期间有一定量的车辆进出于场内,车辆排放尾气污染物主要有SO2、CO、NOx等,由于本项目同时进出的运输车辆较少,且露天空旷汽车尾气很容易扩散,因此,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设备清洗废水:通过水泥罐车收集至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容积20m3)后回用于车辆和场地清洗,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通过生产区排水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容积20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雨水池(容积55m3)经沉淀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使用,后期雨水经过雨水沟排入周边地表水体。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 (1)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搅拌机、输送机、运输车辆等设备和环保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设备噪声源强值在 60~85dB(A)间。根据声源类型及源强,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 (1)合理布局 厂区总平面布置时,高噪声源设置在厂房内部,通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同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等措施。 (2)设备选型 在工艺设备选择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先考虑采用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引风机进出口装设软管。②高噪声设备等尽量安装在厂房内,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③对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④空压机、循环水泵采用室内布置,并要求空压机装设隔声装置;⑤厂区充分进行绿化,提高厂区绿化系数,吸收噪声并阻挡噪声的传播 ⑥运输车辆注意运行时间,并在夜间控制鸣笛; (4)运营期车辆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汽车出入厂车辆以载重汽车居多,车辆低速行驶下噪声源在 75dB(A)左右。为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装卸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为防止进出车辆带来的噪声对附近敏感点造成干扰,因此,企业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提醒进出车辆采取怠速行驶,减少振动,禁止鸣笛,避免噪声扰民。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压滤机泥饼、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检验室废料:集中收集,作为高速公路填方材料外运处理。废滤袋:厂家更换后带走处置。 (2)危险废物治理措施: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0m2),危险废物需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危废暂存间设置及危废转运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设计要求,严格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危险废物的收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容器)倾倒、堆放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各废物贮存需按照国家相应要求处置,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识。 危险废物转运时必须安全转移,防止撒漏,且由具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手。危险废物的处置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防止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 (1)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本项目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区域实行了不同的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地面及墙裙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K≤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为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 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及其他区域等为简单防渗区,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防渗效果满足简单防渗要求。 6、环境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 (1)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泄露污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不得露天储存,必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并按国家规定标准控制不同单位面积最大贮存限量;②危险废物妥善收集,严格控制火源和引爆源,禁止在废油桶旁吸烟、玩火。③危废暂存间应做好防渗、漏措施,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储存区)除地面基础防渗外,还应在房间内设置防渗托盘,并设置空桶作为备用收容设施。④加强日常进出台账;严格管理,操作正确,加强日常检查。 (2)废水泄露防范措施 ①定期巡查废水处理设施,若发现破损,应立即补漏、防堵,或停止生产。②安排专人负责废水处理系统,记录相关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 (3)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粉尘超标排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定期对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②设置专人进行管理,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4)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①项目设备、建构筑物之间保持一定防火间距。②各区域按照规定合理设置、走道、安全出口以利于火灾时人员紧急疏散。 ③设置固定的消防系统。④油类物质储存区(危废暂存间)配置手持和移动式干粉灭火器及消防砂。⑤建设完善的消防报警系统,建立事故防范和处理应对制度。⑥在日常营运过程中加强火灾事故的宣传和对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规范操作,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其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进一步降低。 (5)风险事故处置措施 (1)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泄露处置措施 发生泄露,要求转移至备用容器内,利用砂及吸油毡对泄露物质进行吸附,吸附的砂及吸油毡集中收集至密闭容器内,储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产废水泄露处置措施 生产废水处置措施发生故障或池体损坏,导致废水发生泄露,要求紧急停止生产,并设置围挡,防止废水泄露至附近地表水,造成水体污染,对污水设施进行紧急修复,修复后将围堰内的污水送至处理设施安全处理;本项目紧急停止生产后,废水可停止产生,应急情况使用雨水池为事故应急池,用于事故废水贮存。 (3)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超标排放处置措施 可通过立即停止生产,切断污染源;安排人员及时对治理设施进行抢修,待治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后,方能继续生产。 (4)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事故处置措施 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主要为大气环境污染,针对其污染,要求及时消灭火灾,切断污染源。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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