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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窗体顶端窗体顶端 板材、型材预处理生产线漆雾处理改造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型材线、板材线漆雾处理改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采购方式为:【竞标式谈判】,采购编号SCZBCG2025-43。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分类:【设备】;
2.所属板块:【铁路货车】;
3.采购品类:【标段:PN-JCB-*开通会员可解锁*04-0001:设备工程服务-设备改造类】;
4.本项目概况为:【设备改造调试等。
招标人不承诺项目均能实施,所带来的风险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
可能产生的风险:
①项目因政策性调整、取消;
②其他原因。】,详见标段内容
5.采购范围:
标包(标段)号 |
标包(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施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备注 |
PN-JCB-*开通会员可解锁*04-0001 |
板材、型材预处理生产线漆雾处理改造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设备工装采购申请 |
1 |
1 |
见采购文件 |
需求明细清单按本公告“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得。
6.交货说明: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交付使用】。
7.交货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裕翔街168号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8.质量标准要求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见附件1:项目技术要求】 。
9.其他: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基本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
1.2.合格供应商。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应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并提供有效的资质文件。供应商应满足本行业环保要求.
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内容等)。
1.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在以下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1)当前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当前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不适用)
(3)当前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经营风险信息;(事业单位不适用)
(4)当前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企业名单。(事业单位不适用)
(5)供应商目前未处于行业、国铁集团、中国中车和采购人及实际需求企业投标限制期内;供应商目前未处于国铁集团、中国中车和采购人及实际需求企业“黑名单”内。
1.5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24年度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6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2.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否】。
2.2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第1条款规定的资格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其他要求: /
四、资格审核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资格审查】。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3:11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登录中车购2.0平台:https://www.crrcgo.cc下载采购文件,点击“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我要响应”完成报名操作。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者,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下载采购文件。登录“中车购2.0平台”,点击“电子采购”,进入“我的项目”页面,点击“采购文件下载”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3.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投标文件应将需要盖章和签字的证件打印并加盖公章和手写签字后进行扫描上传,禁止将公章或签名采取抠图、电子图形、拼接图形等方式合成电子文档。
4.报名结束时,报名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标包,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标包采购或转变采购方式。
5.采购文件是否免费。否
6.供应商如无“中车购2.0平台”登录账号,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登录网址:https://www.crrcgo.cc,点击“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2)新用户注册可参照首页下方“帮助中心”—“注册指引”—“账号注册指南”进行注册,也可咨询客户服务电话:400-099-6220。
六、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中车购平台(https://www.crrcgo.cc)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2.供应商逾期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招标书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参加投标可在开标前与投标保证金一并交纳)。未购标书者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如参加投标,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账户,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账号:01-10-*开通会员可解锁*-1
开户银行名:交通银行北京芳群园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采购公告通过“中车购2.0平台”(http://www.crrcgo.cc)随采购文件同步发布,并在“中车购2.0平台”平台实施线上采购活动。
2.以任何形式对本采购公告进行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响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同步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无需供应商操作)
2.开启地点: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评标室(供应链部4楼招标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线上评标,投标人需到现场参加开标,进行述标、答疑等,同时投标方需以U盘形式开标后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事务部】。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璐】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7637763】
电子邮箱:【/】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裕翔街168号】
邮 编:【051430】
采购人(盖章):【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
附件1:项目技术要求
型材线、板材线漆雾处理改造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车体车间板材预处理线与型材预处理线共用一套废气治理设施,治理工艺为“纤维毡过滤+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体净化器”,由于设备老化漆雾收集和处置效果较差,且现有两条线的排风机均为4-72-8C 22KW,处理风量20000m³/h,风量较小无法达到使用效果。本次改造内容为:重新对风量进行设计,两条线采用独立的排风机进行排风,并拆除原有的废旧低温等离子装置及其附属管道,增加1套催化燃烧系统,将有机废气分解氧化,对两条预处理线产生漆雾进行处理,使之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具体为:
1.拆除废旧低温等离子装置及其管道,烟囱若符合风量要求则尽量保留。
2.板材线漆雾过滤装置保留,型材线漆雾过滤装置须重新设计。
3.新增催化燃烧系统(包含废气处理系统设备、仪表阀门、电控系统、系统内部风管及烟囱等全部配套设施及安装调试)。两条预处理线废气经一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二、参数及技术要求
(一)环保要求:
1.治理技术为“三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CO)”排放口最大排气风量<50000m3/h,风机应为变频风机。废气治理系统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系统的阻力,确保各类污染物有效收集和治理。设备布局应合理,且便于人员维修保养和污染治理用耗材更换。
2.废气收集治理范围包括板材线和型材线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调漆间废气;
3.喷漆线排放烟囱高度不小于20m,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18 mg/m3,速率限值:0.85 kg/h),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石家庄市VOCs活性炭吸附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浓度限值:30 mg/m3)。
4.废气收集系统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要求。设计废气收集系统时应充分考虑系统的阻力,合理设置通风管道布局,多个废气收集点共用一套通排风系统时,应设置风速调节阀,方便各产污环节风量调配,确保各产污环节风量合理分布,确保各类污染物有效收集。
5.干式过滤单元多层过滤材料应按照过滤等级高低随气体流动方向由低到高布置,各层过滤材料应间隔一定距离布放,最后一级应选用高于F7等级过滤材料,过滤后尾气中颗粒物含量<1mg/m3。
(二)安全消防要求:
1.活性炭箱体(罐体)的碳层及吸附排气口应设置至少1处温度传感器,并具备温度显示及超温声光报警功能。
2.活性炭装置消防及安全疏散设计应按照GB 20101 、GB50016 及GB50140的规定要求进行设计,设备安全性能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
3.脱附产生的气体中VOCs浓度不应超过爆炸下限的25%,高浓度VOCs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相关技术处理装置的,宜安装阻火器(防火阀),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4.活性炭吸附脱附箱体及催化燃烧设备应设置必要的泄爆孔,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催化燃烧设备应设置在距离安全区30米之外。
6.催化燃烧装置应始终按设计温度运行,并安装燃烧温度连续监控系统。
7.催化燃烧装置脱附进气管道应安装阻火器(防火阀),并具备质量证明文件。
8.设备与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线必须有金属软管保护,催化燃烧装置置于室外时安装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规定的避雷装置,消防及安全疏散条件应按照GB50140及GB50016的规定要求进行设计。
9.催化燃烧装置的脱附风机、电机和仪表的防爆等级应符合GB50058 的规定,防护等级应符合 GB/T4208 的规定。
10.监测平台和梯架符合新版技术要求,工作平台长度应≥2 m,宽度应保证人员及采样探杆操作的空间。对于监测断面直径(圆形)或者在监测孔方向的长度(矩形)>1 m的,工作平台宽度应≥2 m;≤1 m的,工作平台宽度应≥1.5 m。工作平台宜采用厚度≥4 mm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铺装,相邻钢板不应搭接,上表面的高度差应≤4 mm,载荷满足《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要求。
(三)节能要求
1.设置热交换器,将有机气体分解后的热能和废气源冷气流进行冷热交换,置换热能,提高废气源的温度。通过热交换器内部对气流的合理控制,使交换器的效率保证在60%以上利用余热,节省能源,提升整体能效。
(四)技术要求:
1.喷漆室、烘干室过滤材料方便更换,应设置过滤材料快换挡板或工装,便于操作人员快速更换,单次单人能实现全部更换,时间不得大于20分钟。排风管道应在合理位置、弯管处设置检修口,以方便人员清理维修等。
2.过滤装置两端应装压差计,终阻力一般为初阻力的1.5-2倍,当压差表显示超标或表面可见附着物过多时,应提示更换或清理过滤装置。
3.活性炭吸附设备应做好保温措施,保温厚度≥50mm;设置装卸碳孔,内置均风装置,蜂窝活性炭层表观流速宜<1.2m/s,吸附装置设计的总压力损失宜<600Pa。活性炭选择蜂窝活性炭。其横向强度应不低于0.3MPa,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8MPa,比表面积≥750m2/g或碘值≥800mg/g。提供活性炭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CMA章)。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活性炭材料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应不小于1:5000,每1万Nm3/h废气处理蜂窝活性炭吸附截面积不小于2.3m2,活性炭应装填齐整,避免气流短路。
4.催化剂应有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并提供检测报告(必须有CMA章)。
a).使用温度为300℃-350℃,不超过450℃,并能承受900℃短期高温冲击。
b).设计空速大于10000/h-1,但不应高于40000/h-1。
c).正常工况下,催化剂使用寿命应在8500h以上。
d).负载率不低于3‰。
e).使用贵金属(铂、钯等)催化剂时活性组分的含量≥0.1%;使用金属氧化物(铜、铬、锰等)催化剂时活性组含量≥5%。
5.监测孔符合要求,内径≥80mm,监测孔管长应≤50 mm。监测孔设计为快开方式。采用盖板、管堵或管帽等封闭的,应在监测时便于开启。
6.电器控制柜,应符合电控柜设计GB50058 的要求,可独立显示每个活性炭脱附箱和催化燃烧室温度、脱附时间和温度、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下设施的开停机时间、燃烧室温度、停留时间、进出口压力(压差)、废气流量等参数,具备报警功能,并具备5年以上脱附运行记录保存功能,脱附记录应包括活性炭床层温度、催化床层温度及脱附时间等参数内容。
7.处理装置应规范设置气体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 386-2007》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的要求。
8.催化燃烧具备在线脱附功能并配备完善的PLC或DCS控制系统,可实现自动记录设施的关键运行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下设施的开停机时间、燃烧室温度、停留时间、进出口压力(压差)、废气流量,吸附—脱附工艺的吸附床层吸附、脱附时间和温度等关键参数,数据保留5年以上并可导出数据。
(四)设备验收标准或依据
本项目验收标准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及其他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版本应为国家、行业的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5)《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6)《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8)《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规定》(GB20101-2006)9)《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及其测量方法》(GB12348~12349-9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1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
1.符合河北省地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的要求;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设备安装完成后由中标方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符合上述排放标准的《项目验收环境监测报告》。
2.本套治理设施需提供正规设计或设计诊断资料,安装完成后由中标方完成此次新增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价,形成《环保设施安全评估报告》并按要求在相关行政部门完成备案,评价过程中辨识出环保设施存在安全方面缺陷和不足的,中标方需在10日内完成改进和完善措施。
3.环保设备技术参数满足《河北省涉VOCs工业企业常用治理技术指南》和《石家庄市VOCs活性炭吸附技术指南》。
三、其他通用要求
1.采用的元器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系列,元器件的布的置,线路走向、固定,操作面板上的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线路应标注线号并配有连接线路图,电控柜内采用机打线号,线号应清晰牢固。线缆穿线套管采用耐火阻燃b1级及以上并用锁口固定。线路应密闭在接线槽内,具有接地线和中性线。
2.电控柜壳体符合国标,柜体有足够的刚性,开关门时门及柜体无变形。应有防尘密封、散热措施,所有电气元件安装牢固,便于拆卸维修。设备内电气控制柜内开关张贴功能标志。
3.设备上架设的钢斜梯及走台符合GB 4083要求,扶手高度不低于1050mm;超过2米走台边缘设置不低于100mm的踢脚板。斜梯角度不大于60度,走台平面及踢蹬平面采用花纹钢板。
四、项目实施要求
1.中标方在设备发运前需到现场详细了解并确认安装现场设备的运行、安装、建筑实际尺寸,确保设备设计生产制造的各部位尺寸,满足现场安装要求。如需要设备基础,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电子版设备基础图或设备地面施工图,同时将纸质版盖章寄给招标方。应提供详细的基础安装图,提供安装所需管路、电缆等辅材的详细明细。
2.招标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气等配套接口以及基础制作,投标方负责制作以及项目到货以后的卸车、运输、安装、水电连接、调试等所有工作直到最终验收合格,招标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关于风水电等能源界面的确定:主电源柜、风管水管、接头前端由招标方负责(但接口位置由投标方确定,并明确标示于所提供的基础图或施工图中);接口后端由投标方负责,包括接电源线、线缆桥架、接线端子等。
3.作业前需要按招标方要求进行相关施工手续备案、申请,制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①进场作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证明;
②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③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五、对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条件及要求
项目施工完成后按用户指定时间及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并对用户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的性能、维护、保养、安全等全部内容的技术培训,达到能独立操作运用,包括基础操作、维护保养、常规检修、更换耗材、报警处理等方面。
六、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限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且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应保证物资能达到既定用途,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的任何缺陷,中标人应对此终身负责,并承担由上述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
2.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1年,质保期内供货方应负责免费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不合标准的设备及配件,更换设备、配件重新计算质保期,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事故等全部责任。所投产品为新造、全新产品。所投产品应保证可靠性和稳定性。
七、设备技术资料
中标方应提供三套:说明书(包含使用教程、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内容),设备合格证明材料、电气原理图、关键部件的零件图、调试完成后的控制程序软件、易损件规格型号清单及其它随机技术资料。以上资料同时提供电子版。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1.投标方所提供设备是专为本合同新造,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本技术协议的产品。
2.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保修一年,终生技术支持及维护。质保期内非招标方人为责任发生的问题,由投标方负责“三包”。
(二)售后服务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投标方售后服务人员应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并进行现场培训,确保设备顺利投入使用。
2.投标方承诺根据招标方需要长期以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各种配件。
3.设备投用后,质量保证期内实行“三包”。一旦发生质量故障,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根据故障情况需要在24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由于投标方责任损坏的零部件,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4.投标方合同签订人员应积极帮助招标方联系、协调,确保履行上述售后服务项目,或其它服务要求。
九、包装及运输
中标方负责设备到厂前的包装和运输。设备的包装应符合有关标准,要防震、防蚀、防水、牢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不受损伤。陆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发货需等待招标方的通知,若延迟发货须投标方免费负责存储。
十、须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的几项内容:
⑴ 设备制造标准的执行情况。
⑵ 易耗品的名称、使用寿命、更换费用和更换周期。
⑶ 整机与主要部件的保养内容及其费用。
⑷ 主要外购件名称、生产厂家。
⑸ 配件供应情况。
⑹ 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情况及承诺内容。
⑺ 其他的技术优势。
(8)设备的具体结构、设计特点及技术规格等。
十一、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内容:设备的制作、运输卸车、吊装搬运、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直至设备完全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