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司-服务类-2026年9列天津2增购地铁运输项目-物流服务-运输服务合同2026060007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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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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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内容

9列神铁2号线地铁增购车辆运输,本项目为资格预审。

2. 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以中车购2.0系统时间为准,因响应条款等重要事项,招投标双方均以澄清文件方式相互致函,予以澄清。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中标通知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后15日内通告中标情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说明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1.2 投标人资格:

1.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大件货物运输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道路运输许可证必须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大件货物运输)。

1.2.2、投标人必须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从事过中车集团国内地铁类、机车类产品(整车类、不包括车体运输)公路运输(需提供合同)。

1.2.3、投标人必须配有专业吊车指挥手,需提供2名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Q1),并且提供该2名吊车指挥手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1.2.4、投标人自有抽拉板或轴线板数不低于6台,需提供车板行驶证,以备招标人查验,如存在作假问题,将列入招标人黑名单处理。

1.2.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2.6、投标人不得被国资委、中车集团、中车其他所有子公司列入失信或黑名单企业。

1.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前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进行交流和洽谈,但书面要求澄清的除外。

1.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均按照运费预付的规则由投标方先行垫付,招标方将在投标方完成每批次运输服务后,根据合同规定核算批次服务费的金额,同时招标方在对投标方该批次服务进行验证合格后,通知乙方开据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甲方将在收到投标方商业发票及相关应提交给招标方的单据、文件后,会及时将本合同中单批次报酬总额的100%,以电汇、承兑汇票或云信等方式,向受托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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