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Ⅲ标(斜坡堤)施工船舶设备租赁Ⅳ标(第二次)公开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1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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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Ⅲ标(斜坡堤)施工船舶设备租赁Ⅳ标(第二次)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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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Ⅲ标(斜坡堤)施工船舶设备租赁Ⅳ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Ⅲ标(斜坡堤)施工船舶设备租赁Ⅳ标(第二次),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施工Ⅲ标(斜坡堤)位于长江口南槽水域,建设内容为桩号0+000~12+000段袋装砂斜坡堤及超前护底、23+300~24+000段空心方块斜坡堤及超前护底、清障工程、临时工程、航标工程,以及附属灯桩基础、监测、环保措施、用砂专题论证、横沙预制场强电改造等。 项目地点:长江口 2.2 招标内容:(1)本次采购内容为袋装砂斜坡堤施工船机设备租赁,租赁船舶包括抛石定位船、浮吊船(4t扭王字块安装)、运砂船。 1)抛石定位船租赁(对应桩号2+700~3+800):暂定租期5.0个月,暂定工程量113000m³; 2)浮吊船租赁(对应桩号2+700~3+800):暂定租期6.5个月,暂定工程量11350件; 3)Ι型运砂船(对应桩号2+700~3+800):用于砂被和棱体用砂运输,载重吨(参考载货量)6000t及以上,暂定租赁10个艘·月;Ⅱ型运砂船(对应全部施工范围):用于砂肋排及反滤布用砂运输,载重吨(参考载货量)900t及以上,暂定租赁15个艘·月。 (2)抛石定位船和浮吊船投入的船舶数量由供应商根据工程量和租期进行考虑,船舶有自航能力,需满足施工运转要求。Ι型运砂船至少投入2艘,Ⅱ型运砂船至少投入2艘,后续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增加船舶数量。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施工开始日期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具体施工区域以采购人现场安排为准。租赁时间具体以双方的实际使用时间为准。租赁船舶进场时间以采购人现场通知为准,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供应商不得以实际租期少于暂定租期而对采购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请求。 (4)供应商发生的所有费用在响应报价中考虑,运砂船租赁单价不含燃油费,燃油甲供。除运砂船外,其他设备租赁单价已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租金的影响,包括但并不限于淡水费、燃润料费(运砂船燃油甲供)、调遣费、设备费、船员工资、劳务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安全费、利润、税金,以及满足具备甲方租赁条件所需设备和物资添置及改造费、各类规费、保险费等。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包)内容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Ⅲ标(斜坡堤)施工船舶设备租赁Ⅳ标(第二次)

(1)本次采购内容为袋装砂斜坡堤施工船机设备租赁,租赁船舶包括抛石定位船、浮吊船(4t扭王字块安装)、运砂船。 1)抛石定位船租赁(对应桩号2+700~3+800):暂定租期5.0个月,暂定工程量113000m³; 2)浮吊船租赁(对应桩号2+700~3+800):暂定租期6.5个月,暂定工程量11350件; 3)Ι型运砂船(对应桩号2+700~3+800):用于砂被和棱体用砂运输,载重吨(参考载货量)6000t及以上,暂定租赁10个艘·月;Ⅱ型运砂船(对应全部施工范围):用于砂肋排及反滤布用砂运输,载重吨(参考载货量)900t及以上,暂定租赁15个艘·月。 (2)抛石定位船和浮吊船投入的船舶数量由供应商根据工程量和租期进行考虑,船舶有自航能力,需满足施工运转要求。Ι型运砂船至少投入2艘,Ⅱ型运砂船至少投入2艘,后续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增加船舶数量。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施工开始日期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具体施工区域以采购人现场安排为准。租赁时间具体以双方的实际使用时间为准。租赁船舶进场时间以采购人现场通知为准,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供应商不得以实际租期少于暂定租期而对采购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请求。 (4)供应商发生的所有费用在响应报价中考虑,运砂船租赁单价不含燃油费,燃油甲供。除运砂船外,其他设备租赁单价已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租金的影响,包括但并不限于淡水费、燃润料费(运砂船燃油甲供)、调遣费、设备费、船员工资、劳务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安全费、利润、税金,以及满足具备甲方租赁条件所需设备和物资添置及改造费、各类规费、保险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供应商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供应商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响应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TPBidder/)办理供应商入库,在采购平台中选择“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工程管理部”端口审核。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船舶租赁或类似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备要求 1)船舶参数要求:定位船船长≥40米,至少投入1艘;扭王字块安装浮吊船最大安全工作负荷≥200KN,至少投入1艘;Ι型运砂船为载重吨(参考载货量)6000t及以上的运输船,至少投入2艘;Ⅱ型运砂船为载重吨(参考载货量)900t及以上的运输船,至少投入2艘。 2)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船舶有效期内的以下船舶证书全套复印件(原件备查):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含共有情况、登记变更情况、抵押情况、租赁情况、照片页)及船舶检验证书(含最新检验签证页);租赁船舶除须提供以上证书,还须提供租赁(意向)协议。租赁(意向)协议中出租人须与船舶证书中所有权人一致;已办理光船租赁的,租赁(意向)协议中出租人须与经营人一致,且须取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 3)供应商须承诺,在签订合同船舶进场前,提供有效的船壳险保单,1000总吨以上的海船还须提供油污责任保险保单或文书,否则不予进场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若成交人投入的船舶施工能力不能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增加施工船舶或更换效率更高的船舶,因施工效率不足导致的更换船舶,其进退场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按合同约定租金计费。 5)投入的船舶航区为近海或沿海,均为自航船,定位船、浮吊船船龄不大于20年,运砂船船龄不大于15年。 6)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船舶进场前,提交所配备船员的相关资料供采购人审核,船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4)供应商无以下情况: 1)供应商或其主要负责人为各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及人员; 2)供应商被列入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分包方“黑名单”和其他原因被各级管理机关禁止响应的单位; 3)供应商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有其他较严重的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单位; 4)供应商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5)供应商被列入长江航运信用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企业。 存在以上情况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供应商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无严重失信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查询记录)。 3.2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施工设备租赁(含船舶)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 zbcgxt.cjhdgcj.com:8082/)进行响应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请将开票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邮箱等开票信息随同工本费回单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工本费确认节点;或填写采购文件附件“开票信息(Word可编辑版)”,随同响应文件电子版存入U盘,未提交开票信息,视为无需开票。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7 4493 8885 4.6 汇款说明: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GC195-31招标文件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联系人:张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2)供应商除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以采购人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亦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参加评审的,视同该供应商承认评审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担保,金额为3万元,担保形式可以为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或保证金(现金/支票)。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采用保证金(现金/支票)形式的,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备注:GC195-31响应保证金)。 (3)若有授权代理人,则须提供代理人近期在响应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 zbcgxt.cjhdgcj.com:8082)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2: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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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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