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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因工作实际及岗位需要,对部分人员的岗位及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新增一批在编在职执法人员参与日常行政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新增人员均未配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着装管理,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汉源县农业农村局拟采购一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决定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行政执法服饰供应商请及时报名确认,并在本公告规定要求的时间内(时间节点)提交比选投标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
2.项目内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若干套(男女套数、 产品名称及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样式等要求详见附件1、2、3);
3.本项目最高比选限价为:¥53000元(大写:伍万叁仟元整),超过最高比选限价的报价无效,在限价以内合理足额报价,充分使用项目预算额度;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量体完毕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本次报名接受邮寄资料报名或现场报送报名,报名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参选人将参选资料及样品整理后,最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前将材料及样品(女士或男士全套)送达至汉源县农业农村局805室(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东升路103号)。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需提供参选人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报价表(格式不限)。
1.比选方式采取在满足全部资格条件和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以供应商报价、样品质量作为主要评审择优依据,以综合评分最高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单中提供的执法服装数量以套为单位(取整数)。
2.由汉源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审核比选。
对确定的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本次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局机关纪委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本公告由汉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李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汉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配置明细表
2. 四川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展示及标志搭配图
3. 男士或女士制式服装全套样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