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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编号 | DSCQ20268AB61443780 |
|---|---|
| 项目名称 | JK26-122一批废旧物资(汾西轮胎)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名称 | JK26-122一批废旧物资(汾西轮胎) |
| 交易机构名称 |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0.605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6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公告到期日17时(含)前。 2、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报名资料线下审核,资料符合公告要求后,请登录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官网(www.tygpai.com)办理网络竞价注册手续、交纳挂牌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需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到账),经确认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手续,成为有效、合格的意向竞买人。 若未完成报名资料线下审核,自行办理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其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二、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事项说明 意向竞买人第一次参与公司同类型项目报名,必须由法人本人办理; 意向竞买人之前已参与过公司同类型项目报名的,若由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配合交易机构与法定代表人进行项目相关事项的核实(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通话等)。 (一)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注册成立满两年以上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的再生资源企业; 2、需具有独立场地,具备废钢、废旧物资、闲废设备等存储或拆解以及加工能力的公司; 3、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以上; 4、实缴资本300万元以上; 5、特许经营许可执照(如再生资源备案证明、报废车拆解证明等需经行政部门特殊审批的项目执照); 6、上年度净利润>0,资产负债率 7、近三个月内未发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上市公司、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除外); 8、一个自然年内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得超过两次的企业(上市公司、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除外); (二)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且符合业务经营范围); 2、开户许可证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特许经营许可执照(如再生资源备案证明、报废车拆解证明等需经行政部门特殊审批的项目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7、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8、实缴资本3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 9、经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年报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最近一年,需从税务系统中打印) 10、完税证明; 11、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以上; 12、独立场地证明资料,具备废钢、废旧物资、闲废设备等存储或拆解以及加工能力的证明材料; 1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14、“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公司失信名单截图; 1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公司截图; 16、客户预留印鉴表; 上述资料需携带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事项说明 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交易机构将不予受理报名,且不再接受重新提交的报名材料。对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意向竞买人,我方将通过发送邮件(邮箱tygpzx123@126.com) 、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 1、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或存在提交虚假资料等行为。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登记信息与营业执照记载的内容不一致,出现经营异常情况; 3、“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 4、“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与委托方有涉诉、纠纷等不良信息记录或被委托方列入限制准入或禁止准入的企业; 三、实地踏勘 1、实地踏勘看样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25日前往标的所在地完成实地踏勘; 2、踏勘要求:各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人员限定为一人,且现场预展看样(包括自行前往看样的意向竞买人)时需佩戴指定安全帽及遵守存放地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场踏勘与现场报名人员须为同一人,公司法人除外。 4、凡未经看样者请不要参与竞价购买,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自负。 四、挂牌保证金说明 1、挂牌保证金:2000元(保证金不计息); 2、成交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若有剩余部分,则剩余部分在成交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自动转为相应金额的部分交易价款; 3、未成交的,意向竞买人经审核确认无任何违约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于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五、交易方式及竞价方式说明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时,按挂牌价协议转让; 2、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竞买人,进行网络公开竞价,竞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20时-10:30时(延时除外)。 竞价时间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意向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3、竞价方式:网络增价竞价方式,竞价幅度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成交价、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说明 1、竞价结束,系统显示的最终出价为成交价,该出价者为成交方。 2、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取整)。预超货款为成交价的20%(取整)。 3、成交价、履约保证金、预超货款及交易服务费需在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 号:4852 9010 0100 0675 59 4、交易服务费的收取金额与后期成交方实际交割数额无关。 七、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交易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现状是指交易标的在转让时存在的物理现状)。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的权属、现状、品质、税费、特殊要求等,并谨慎审查相关资料、对交易标的进行详细、充分的了解。转让方和太原公拍中心对交易标的所作的各项说明、介绍和提供的资料和图片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交易标的的任何担保,太原公拍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同时,太原公拍中心对交易标的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尚未发现的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一切瑕疵及缺陷,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责任。 2、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各项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即表明在标的展示踏勘阶段已亲自查看处置标的,对标的重量、数量、质量、瑕疵等现状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标的的品质及价值进行了准确判断,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已在报名前对标的现状及按现状交割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的了解、确认,并进行了风险评估;自愿接受标的交易前、成交后等存在的各种现状状况;自愿接受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提货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所有瑕疵及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割过程能否顺利进行的风险、标的能否顺利提取的风险、提货周期的不确定性及提货数量与预估数量不符的风险等;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装车、运输、垃圾清运、税费等)及安全责任;自愿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成交方不得以交易标的在移交过程或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障碍或缺少条件为理由反悔。如因不可抗力或非太原公拍中心原因所导致该标的不能移交的,太原公拍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各种赔偿要求,同时太原公拍中心对成交后的后续事宜不作担保、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方在标的交割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履约保证金将由委托方全额扣除,且成交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6、成交方在办理交割过程中,如遇产权方所在地的政府提出环保政策要求,提货车辆必须按照要求使用相应的新能源类车辆。 7、意向竞买人在受让前请务必详细了解交易规则。 八、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以下情形均视为违约: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恶意串通竞买、胁迫、恐吓他人竞买; 2、意向竞买人办理了报名、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的意向竞买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即意向竞买人未按时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竞价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5、在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约定时间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6、在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未按委托方办理后续手续的; 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 当意向竞买人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形时,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组织公开处置;同时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扣除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若有)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意向竞买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