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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经开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钦防产业协作区防城港片区(启动区)-高端金属新材料组团基础设施路网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广西钦防产业协作园区防城港片区建设,完善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建设钦防产业协作区防城港片区(启动区)-高端金属新材料组团基础设施路网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510-45*开通会员可解锁*-621175)。
二、项目单位:防城港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西钦防产业协作园区防城港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包含产业园区11条配套道路以及配套停车场建设,其中新建道路5条分别是:小龙门街延长线、新田路、皇城路宁泰路、公车大街东段,新建道路路线总长2812.496米;提升改造道路6条分别是:锦和大道、小龙门路(新兴路)、公车大街、新围路、沙港路、兴化路,提升改造道路路线总长12985米;配套停车场面积607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维修处治现状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41303.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233.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10.19万元,基本预备费3059.5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产业园区一般债5000万元、202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资金196万元等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业主多渠道筹措。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30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监理、施工、设计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关于审批港口区2026年城市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港区发改发〔2026〕2号)。《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请求出具钦防产业协作区防城港片区(启动区)-高端金属新材料组团基础设施路网提升工程新建道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第一条,对于本目录中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本项目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内项目类别,故无需单独办理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钦防产业协作区防城港片区(启动区)-高端金属新材料组团基础设施路网提升工程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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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钦防产业协作区防城港片区(启动区)-高端金属新材料组团基础设施路网提升工程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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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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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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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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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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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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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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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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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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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6 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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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