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202605038。
2.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医疗废物消杀效果评价服务 |
/ |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现场环境消毒效果检测,并出具检测评估报告。 |
次 |
2 |
3.本次总金额限价为4万元。
4.项目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货物。
2.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并以采购人响应开启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业绩要求:/。
4.供应商不得在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供应商无需提供,并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送货地点
1.报价时间及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前在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https://www.ljhjgylpt.com:9280)进行报价;
2.送货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线与观十五线交叉口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厂区指定地点。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货款、税金、运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3.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缴纳合同金额的5%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30日无息退还。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需对三固医废车间和高温蒸煮车间现场环境消毒效果进行检测,并出具盖章有效的检测评价报告。
2.根据采购人生产计划,供应商负责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前往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三固运行中心)厂区进行消毒效果检测;对于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检测服务无法一次性完成,供应商应再次到指定现场完成剩余检测服务。
3.供应商根据检测结果,出具盖章版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22版和《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797-2022的消毒效果检测评价报告;
4.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开展后续报告上传登记相关工作。
六、验收标准:
1.供货商需出具盖章生效的CMA消毒效果检测评价报告;
六、付款方式
按次支付服务款,供应商每完成一次医废处置卫生学效果评价服务并出具盖章版的检测评价报告,采购人验收通过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30日内完成支付。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完成前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在供货期结束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度医疗废物消杀效果评价采购项目比价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