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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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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
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长春公主岭市大岭镇物流大街 4111 号 |
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恒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租赁吉林恒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 号厂房的第三层进行办公,建筑面积996.41平方米,3 号厂房的北侧进行生产,建筑面积63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梯次重组区进行工艺改造,增加电芯涂胶工艺,改造后原有梯次产品产量不变;利用改造后的工艺将新购入的电芯“涂胶-焊接-组装”后生产锂离子电池,新增产量 1620t/a。 |
一、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激光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焊锡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滤芯过滤)处理后排放;新增涂胶工艺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取 90%,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2.全厂废水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要求,依托吉林恒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厂区下水管网进入市政下水管网,经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3.通过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改扩建后新增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除尘器粉尘及废焊渣,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滤芯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胶管和废碱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 5.加强源头控制,实施分区防控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加强环境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二、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