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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
询比采购公告
为保障公司自来水生产、水质净化处理工作正常开展,提升供水水质,满足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安全用水需求,现拟采购一批液体聚合氯化铝,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询比采购
(二)总价控制价:≤390000.00元为有效报价。
(三)交货地点:南宁华侨投资区教育路4号东盟水厂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规格及货物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聚 合 氯 化 铝 |
液体 |
要求达到GB15892-2020版生活饮用水用聚氯 化铝质量标准: 1.外观: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无异味。 2.技术参数要求: (1)氧化铝(Al₂O₃)的质量分数/%:液体 ≥10.0; (2)盐基度/%:≥75%; (3)密度(20℃)(g/cm³):液体≥1.12; (4)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1; (5)pH值(10g/L水溶液):3.5~4.0; (6)铁(Fe)的质量分数/%:≤0.2; (7)砷(As)的质量分数/%:≤0.0001; (8)铅(Pb)的质量分数/%:≤0.0005; (9)镉(Cd)的质量分数/%:≤0.0001; (10)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1; (11)铬(Cr)的质量分数/%:≤0.0005。 注:以上所列产品的不溶物、铁、砷、铅、镉、 汞、铬的质量分数均按Al₂0₃含量10.0%计, Al₂0₃含量>10.0%时,应按实际含量折算成 Al₂0₃为10.0%产品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本产品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 性标准要求。 |
吨 |
440 |
备注 |
报价包含内容:报价应包含次液体聚合氯化铝的货物、运输、装卸车、测试验收、税金、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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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液体聚合氯化铝生产或水处理药剂销售),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二)具备饮用水级液体聚合氯化铝生产或供货能力,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 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2. 省级或市级(省级卫生管理部门下放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卫生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近6个月内(自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倒算)由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报告需明确产品符合GB15892-2020标准,且参数达标)。
(三)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产品质量投诉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五)近2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供水行业同类饮用水级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供货凭证(如送货单、验收单等),合同需明确产品等级为饮用水级,所有业绩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未提供或业绩不符合要求,视为资质审核不合格。
(六)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供货及质量反馈需求,需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明确承诺在接到质量异议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负责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货款按月结算。采购人在收到每批次合格货物、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信息需与合同一致,且真实有效)后,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无质量问题及违约情况)。若货物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直至供应商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
五、供货要求
(一)每批到场的货物需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报告单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明确产品各项技术参数,确保与投标产品一致。
(二)报价产品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市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批件)。
(三)包装应符合液体聚合氯化铝包装标准及安全要求,采用耐腐蚀、密封良好的包装容器,包装上需清晰地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卫生许可批件号、警示标识等信息,避免运输过程中泄漏、污染。
(四)运输产品的车辆必须具备运输相关资质及证件(如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等),采用罐式专用车辆,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遮盖、防潮、防晒措施,保持包装完整、标志清晰,确保车辆密闭运输,防止产品泄漏、受潮或交叉污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五)供应商在广西区内需设有报价货物专用存放仓库,仓库需符合产品储存要求(防潮、防晒、防腐蚀),保证能够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供货,不得因仓库储备不足影响采购人生产运营。
五、综合评分标准
本次询比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推荐供应商。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推荐供应商,得分相同时以企业注册资本金大小排名。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综合比选评审办法》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需按以下顺序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文件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单:需明确货物单价、总价、税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关键信息,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控制价;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在有效期内)。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若由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授权或代理证明文件:若为授权或代理单位,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及报价单位公章),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
(六)售后服务和质保承诺书;
(七)企业规模及业绩材料:近2年内类似供水行业饮用水级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单个业绩20吨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供货凭证(送货单、验收单等),加盖单位公章;若无可不提供,但将影响业绩评分。
(八)资质相关证明材料: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检验报告、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二)提交要求及方式
1. 所有报价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以纸质版形式密封提交,密封处需加盖报价人公章,未按此要求密封或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无效。
2. 报价文件需在上述截止时间前,通过直接送达或快件投递方式递交至指定地点:南宁市武鸣区香山大道83号供水大厦7楼707室。
3. 报价文件密封包装上需清晰标注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标注的,视为无效提交。
(三)快件投递补充说明
采用快件投递方式的,报价人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可靠的快递服务机构,妥善包装报价文件,确保文件完好无损,并保留完整的快递投递单据作为提交凭证。因快递延误、丢失、损坏等原因导致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无法正常提交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香山大道83号供水大厦7楼
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综合比选评审办法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分 |
45分 |
1.报价要求:报价超出39万元最高限价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不计入有效报价范围;2.基准价确定:取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3.计分规则:各有效报价与基准价相比较,每浮动1%(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统一扣1分; |
资质实力 |
20分 |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饮用水级液体聚合氯化铝生产或销售相关资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近6个月内(自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倒算)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齐全且符合本公告要求,得15分;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2.信用查询截图无异常、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规范,得5分; |
业绩情况 |
15分 |
1.近2年有供水行业、水务行业或环保水处理行业同类饮用水级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每提供1份完整有效合同(含供货凭证)得3分,最多得15分;2.合同金额≥20万元的,每份额外加1分(最多加3分,不超过本项总分);3.非相关业绩或业绩证明材料不全(缺少合同关键页、供货凭证)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 |
20分 |
1.售后服务承诺规范,明确24小时响应、不合格产品更换及损失承担,得8分;承诺不完整、不明确,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2.质保期时间长到时间短的顺序排名依次打分,质保期最长得满分3分,每递减一个排名减1分,质保期不足1年,不得分;3.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网点或专人对接服务,加3分;无则不得此项加分;4.供货周期承诺:明确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单批次送达、装卸,得3分;承诺送达时间每超出1个工作日扣1分,扣完为止;5.应急供货承诺:明确应急情况下(如采购人紧急补货需求),24小时内完成应急供货,得3分;未明确应急供货时限或承诺不达标,不得此项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