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柳审批食卫通〔2026〕3号
为了做好柳州市其他食品(腐竹花生包)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要求,制定了《其他食品(腐竹花生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现公开发布。
特此通告。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
为了做好柳州市其他食品(腐竹花生包)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服务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产业配套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制定其他食品(腐竹花生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本方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食品(腐竹花生包)是指以腐竹(或腐皮)、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油炸、滤油、冷却、混合、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腐竹花生包。
其他食品(腐竹花生包)生产许可类别编号为3101,类别名称为其他产品,品种明细为“其他食品:腐竹花生包”。
二、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一)腐竹生产、花生生产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分别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执行。
(二)花生与腐竹的混合、包装列为关键控制环节,上述工序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混合、包装车间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包装、封口及标识等工序所需的场所、设施,有效控制污染风险,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三、人员管理及管理制度
腐竹生产、花生生产的人员管理及管理制度分别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执行。现行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未对人员管理及管理制度等要求有规定的,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执行。
花生与腐竹的混合、包装等工序的人员管理及管理制度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执行。
四、试制产品检验
腐竹花生包的试制产品检验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及企业执行标准执行。同一指标存在多个规定时,取较严者执行。
检验项目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的要求。
五、其他要求
(一)腐竹花生包生产的原辅材料的质量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二)腐竹花生包的包装标签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执行。
(三)本方案实施期间,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依据文件发生变更,则本方案相关内容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