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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7万㎡。对院内和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施每月进行维护保养。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执业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公示。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维保人员须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近年来(*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投标人需承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四、比选文件获得方法及时间:
4.1文件获取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即可领取比选文件。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606会议室。
5.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比选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比选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 徐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xczb63976573@163.com
2*开通会员可解锁*88926291473393